被指與去年 7. 1 霧煙紙皮箱有關 兩男被控公眾妨擾 控方今修改指控
去年 7 月 1 日,警方在灣仔集成中心外發現一個霧煙紙皮箱,先後拘捕 31 歲男科學興趣班導師及 30 歲男文員。兩人被控一項引起公眾妨擾罪,案件今(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轉介文件程序,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11 月 9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兩人原被指藉引起爆炸而妨擾公眾,控方今日修改控罪,僅指兩人發放煙霧。
兩案被告分別為李浩琛(31歲,科學興趣班導師)及原柱健(30歲,文員)。兩人控罪經修訂後,現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集成中心外,非法引致煙霧發放,而對公眾造成妨擾。原有控罪是指兩人在涉案地方行人路上非法引起爆炸。
至於李浩琛原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則未有繼續控告。該控罪原指李於今年 7 月 23 日在堅尼地城北街一住宅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06克重的煙火物質,即低能量炸藥。
案件編號:ESCC1531/2020、ESCC22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