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 FB 發文煽動他人襲警 六旬漢被控煽惑傷人受審 辯方爭議招認發文非自願
去年 1 月 19 日,香港民間集會團隊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有警員被毆至頭破血流。六旬無業漢被指於翌日凌晨,在 Facebook 發文煽動他人襲擊警員至失憶,以免「有手尾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25 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從帖文上文下理可見,被告有意煽惑他人襲擊警方,其招認亦力證被告為發帖人;不過辯方爭議招認並非自願,指警方在錄影會面中誘導被告、帶至警署前又不讓被告服抗敏藥,以致他落口供時精神不佳。
被告蔡易文(60歲,無業),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20 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警員受傷。
控方:被告曾招認帖文由他發出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 1 月 19 日下午,數千名示威者在中環遮打花園聚集,要求改革立法會選舉,並促請國際社會制裁香港政府。集會過後,有警員在長江集團中心附近受襲,頭部被擊打。翌日凌晨 3 時 38 分, Facebook 帳戶 「Tony Choi」發出以下公開帖文,引來 86 個「讚好」、「哈哈」或「嘩」的心情圖示,以及 23 則留言和 5 次分享:
今月幾個 popo 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頭骨),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部被重擊,失憶(或局部失憶)的可能性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征,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學 popo)。
控方指,帖子部分留言亦包含煽惑他人襲擊警員的訊息,例子包括:
Ivan Yip 留言:果然計算周長
Tony Choi 回覆:大家都應該跟 popo 學嘢Ivan Yip 留言:如果盲聾跛啞更加認唔出
Tony Choi 回覆:佢哋有胡椒噴霧,我地可以用水槍,大把嘢可以噴Desmond Tutu 留言:打都要大大力咁打落去
Tony Choi 回覆:就係囉,好多細路被 popo 打到頭顱破裂,腦漿都流到滿地!就算冇死,下半世都變廢人!
事後警方找出被告,並於同年 5 月 26 日上午 7 時許,持搜查令到被告銅鑼灣住所將他拘捕。警方隨後搜查住所,在被告手提電腦發現 Facebook 帳戶 Tony Choi 在該電腦登入;被告的電話及桌上電腦亦被發現已登入同一個 Facebook 帳戶。
警方當場以「煽動他人襲擊警務人員」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撰寫涉案帖文,但不覺得他有煽動他人去襲擊警察。
警方同日下午與被告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期間被告再次承認相關帖文由所發出,解釋因為有新聞指警員於 1 月 19 日被打到頭破血流,他知道有人為此非常開心,但此只是小事,可能只是皮外傷,不用這麼開心,並記起曾有朋友在美國頭部受襲導致失憶。他指,帖文前半提及涉案新聞,描述事件,後半則解釋頭部重傷可引致失憶,並非煽惑他人襲擊警員致失憶。
辯方指被告遭誘導回答
控方認為,帖文上文下理顯示被告有意鼓勵他人針對警察,而被告的招認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被告擁有相關 Facebook 帳戶,是發帖文。
不過,辯方反對相關電腦、招認供詞等呈堂,指警方在被告家搜證時,沒有警誡被告,便要求被告開啟電腦;又指警方與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時,警方誤導被告,令他在沒有律師下給口供,而且盤問時誘導被告答問題,對他不公。律師又指,當時被告曾要求服食抗敏藥被拒,令他在精神不佳的情況下給口供,故要求法庭裁定被告並非自願作出招認,剔除有關證供。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DCCC10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