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繼早前 7 人被控違《國安法》,再多 7 人於上月底被捕,他們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兩人早前於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兩人今(26 日)轉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取各方陳詞後,不認為現階段兩人能滿足國安法下的保釋要求,故拒絕兩人保釋。

法官今下令,傳媒不得報道任何能識別兩名被告的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就讀學校等。兩名被告今被押解到庭應訊,聆訊期間大部分時間低頭。

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大叫「撐住」,又大聲說「小朋友要返學㗎嘛」。

是次申請保釋的兩名被告,與其他 5 名被告,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1 年 1 月 10 日至 5 月 6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P5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