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因《國安法》撤出香港 林鄭:難證實原因 不評論
有近 40 年歷史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昨日(25)宣布,考慮到《港區國安法》,年底前關閉香港辦事處。林鄭月娥今早(26日)回應事件,稱難以證實組織撤出香港的原因是國安法,强調言論、結社等自由依然受到《基本法》保障。
林鄭月娥今早(26日)出席行會前表示,自《國安法》頒布以來,不同的組織和個人,都有聲稱是受國安法影響採取不同行動,但這些說法根本無法證實,國際特赦組織撤出香港亦一樣,所以她無法評論,「There's no way that one could prove that, it is exactly the reason for their taking such a decision, so similarly I could not comment on this explanation given by the organisation about their departure from Hong Kong.」
林鄭月娥又指,國安法不是只是拘捕及懲罰市民(arrest people or punish people),而是同時用以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若有人或組織利用香港傳播危害國家安全訊息或活動,他們當然要擔心,但言論、結社等自由依然受到《基本法》保障。她又稱,根據投資推廣署和政府統計處的調查結果,海外或內地駐港公司數目不跌反升,甚至打破以往記錄等「事實」,均證明實施國安法後,未有令外資恐懼。
在本港有近 40 年歷史的國際特赦組織分會,昨日(25)宣布考慮到《港區國安法》,會在今年底之前關閉兩個位於香港辦事處。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本地辦事處將於 10 月底關閉,至於區域辦事處將於年底關閉,並會轉到亞太區其他辦事處。國際特赦組織主席 Anjhula Mya Singh Bais 在新聞稿指出,決定與港區國安法有關,又指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之後,香港人權組織無法自由運作,也難以在無懼受政府報復的情況下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