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車禍】的士司機再提堂 無律師代表無申保釋 還押至 12 月再訊
今年 8 月 22 日,大埔廣福道發生致命車禍,一架的士在斑馬線前抽頭衝紅燈,撞向正橫過馬路的途人,導致 2 死 8 傷。肇事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 2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無律師代表,暫無須答辯。裁判官陳炳宙押後案件至 12 月 20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並無保釋申請,期間須還押候訊。
被告莫培華( 63 歲,司機)被控於 2021年 8 月 22 日,在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 NJ861 的市區的士,導致鄭均海死亡。
仍有 2 名傷者留醫
控方透露,現時仍有 2 名傷者於醫院留醫,案發前有市民觀察到被告不適宜駕駛,在交通燈前亦有兩架停泊的車輛,惟被告越過兩架車輛向前駛。裁判官表示,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及一經定罪後的刑期,下令被告須還押候訊。被告放棄 8 日保釋覆核權利。
案件編號:FLCC 113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