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時代廣場內向警擲鋼柱 鄧竟成兒子稱險遇襲 「呆咗一呆」
去年 7 月 1 日,一名 35 歲女子被指從時代廣場 3 樓,向警方投擲鋼柱。她被控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盗竊和刑事損壞等四罪,案件今(26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兒子,即總督察鄧智兆供稱,當日他從扶手電梯推進,以驅趕在上方攻擊警方的人士。期間,有一條銀色圓柱物墜下,並於他前方約兩呎落地,他「呆咗一呆」。鄧又稱,「發夢都記得」案發經過。
總督察 7627 鄧智兆供稱,案發時他身穿防暴裝束、佩戴頭盔,和隊員一同從扶手電梯往上推進。此時,一名男子企圖向他們投擲硬物,他便向該男子發射一枚海綿彈,該男子離開。忽然間,一條長約 1.5 米的銀色圓柱物墜下,並於他前方約兩呎落地,「好大聲嘭一聲」。鄧稱,自己「呆咗一呆」,向前方抬頭望,但當時他「未係好知道咩事」,他遂判斷為有人高空襲擊警察。
鄧智兆指,當時在扶手電梯上,除了他外有 5 至 6 名同僚,無其他人。而警長 52708 則在他的前方。當圓柱墜下後,有同僚將他拉到電梯較後、有遮擋的位置。在辯方律師盤問下,鄧智兆稱「我發夢都記得」案發經過。
四罪表證成立 被告不作供 不傳證人
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四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到 11 用 19 日作結案陳詞,並暫定於 12 月 23 日裁決。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楊迎曦(35歲,報稱數碼編輯)被控四罪,即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自建築物掉下物體、盗竊和刑事損壞罪。控罪分別指,她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港島銅鑼灣勿地臣街 1 號時代廣場 3 樓,意圖使總督察 7627 及警長 52708 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同日同地自建築物掉下一支拉帶鋼柱,以致對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盗竊上述拉帶鋼柱;以及刑事損壞一塊平面圖指示牌。
案件編號:DCCC 100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