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撿獲 1.2 萬隻大閘蟹 懷疑經深圳灣管制站走私來港
繼搗破懷疑走私澳洲龍蝦集團後,香港海關又偵破懷疑走私大閘蟹案件。海關表示,本周日 (24 日) 起一連兩日,聯同食環署在深圳灣管制站採取聯合行動,撿獲 1.2 萬隻大閘蟹。四名年齡介乎 52 至 59 歲的男司機被捕,他們駕駛的入境貨車上,載有懷疑未列艙單、亦無衞生證明書的大閘蟹。
海關表示,周日起一連兩天聯同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在深圳灣管制站進行聯合行動,檢獲共約 1.2 萬隻懷疑走私大閘蟹及約 700 公斤懷疑走私冷凍食品,估計市值約 65 萬元。行動中,海關人員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四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在車上已申報的貨物中發現該批懷疑未列艙單的大閘蟹和冷凍食品。
大閘蟹估計市值 60 萬元
檢獲的懷疑未列艙單大閘蟹估計市值約 60 萬元,而懷疑未列艙單冷凍食品則包括肉類和家禽等,估計市值約 5 萬元。海關指,檢獲的大閘蟹並無附有由出口地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不符合有關介貝類水產動物售賣許可證的條款規定,檢獲的冷凍肉類和家禽亦無附有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 案件中,四名年齡介乎 55 至 59 歲的男司機被捕。
海關提醒市民,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200 萬元及監禁七年。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