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 FB 貼文煽惑傷警 六旬漢:遭警誤導不用找律師 被拒服藥
去年 1 月 19 日,「天下制裁」集會演變成衝突,有警員被毆至頭破血流。六旬無業漢被指於翌日凌晨,在 FB 發文煽動他人襲擊警員至失憶,以免「有手尾跟」,被控煽惑他人傷人案今續審。辯方爭議被告於錄影會面的招認非自願作出,被告今就此作供,指警方搜屋時曾詢問他廣播設備等事宜,令他以為警方「搵錯人」,即應為網台主持 Tony Choi。
被告又指,帶隊警員曾向被告表示「法律嘅嘢你都識,唔使搵(律師)」,被告指警員語氣輕鬆,令他誤以為事情十分簡單,「去警局銷案就走得」,故沒有要求找律師。期間被告要求服藥亦遭拒絕。
控方昨指從帖文上文下理可見,被告有意煽惑他人襲擊警方,其招認亦力證被告為發帖人;不過辯方爭議招認並非自願,指警方在錄影會面中誘導被告、帶至警署前又不讓被告服抗敏藥,以致他落口供時精神不佳,要求法庭裁定被告並非自願作出招認,剔除有關證供。法庭以「案中案」形式處理招認自願性事宜,被告今就此作供。
被告:以為警方搵錯人
被告稱自己於加拿大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西門菲莎大學)大學經濟系畢業,現時依靠炒賣美國期貨為生,須通宵留意美股,及被告的英文名為Tony Choi。被告又指,自己有呼吸道敏感等疾病,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疾病,每日均須服用10多種藥物,並有一個約眼鏡盒大小的藥盒。
被告供稱,去年5 月 26 日上午 7 時許,他通宵炒賣美股期貨後,打算睡覺,但有人大聲敲門,表示是警察及出示搜查令要求搜屋,他遂開門。多名警員進入單位內,期間帶隊警員兩次詢問他「啲廣播設備喺邊?」,令被告以為警方「搵錯人」,應是在尋找網台節目主持人Tony Choi,而非被告,其後有警員要求被告登入其電腦,並於其FB帳戶內找到涉案貼文並進行拍照。
被告:警搜屋時沒有警誡 不知會被捕
被告又指,警方搜屋期間並沒有警誡過他,他曾一度考慮須否聯絡律師,期間一名他不知道姓名的帶隊警員表示「法律嘅嘢你都識,唔使搵(律師)」,被告表示「我以為我真係識…佢又講到好輕鬆」,令他以為事件很簡單,「去警局銷案就走得」。被告又指,出發前他曾詢問警方可否攜帶藥物,帶隊警員拒絕指「唔好拎,拎咗都唔會畀你食」,並稱如他要服藥,警方會帶他看醫生,「醫生開嘅藥先可以食」。
控方:錄影會面中被告並無表現不適
被告續指,他離開家中前並不知道自己是被捕,並於到達警署後才獲發羈留人士通知書,其後警方與他進行會面,令他錯誤兩次服藥時間,傍晚才獲准看醫生,會面期間他雖然並非神智不清,但因沒有服藥而頭昏腦脹。
控方則質疑被告於錄影會面期間並沒有要求休息,亦無表現不適或不良反應等。被告則指因當時已開始錄影,並指「如果見到(不良反應),應該我已經成個暈低咗」,被告又指他認為並非他作出要求就可以立即獲准看醫生,「都要我做完啲手續先」。他又不同意控方指他是自願進行錄影會面,「係佢哋(警方)誤導我,講到好簡單,又令我以為搵錯人」,但被告確認警方沒有向他提及「銷案」,而是指協助調查。
被告蔡易文(60歲,無業),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20 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警員受傷。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DCCC10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