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迷你倉死因研訊,時任助理處長李亮明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研訊今(26 日)續。總指揮翁錦雄供稱,當日與分區指揮均是面對面溝通,否認不喜歡使用對講機。現已退休、時任助理處長李亮明則供稱,當日在現場負責觀察,又稱自 1980 年加入消防處,直至 2016 年事發當日,也沒使用過「Mayday」緊急救援程序。他指當時專注拯救,沒考慮正式宣布啟動「Mayday」,惟他強調其他現場搜救程序均跟從指引。

時任現場總指揮翁錦雄供稱,案發當日他有一部俗稱「紅機」的數碼型無線電對講機,但因分區指揮都在 3 樓,故翁直接與他們對話。代表張耀升家屬的大律師曾藹琪指,早前證供顯示,消防管理層沒有使用對講機的文化,亦不想讓別隊知道自己隊的消息;翁否認。

大律師曾藹琪又質疑,所有分區指揮可透過無線電匯報人手、協助資源調配,他亦能向所有同事發放訊息;翁表示「(分區指揮)有需要資源咪同我攞,係有效 control⋯⋯我睇唔到點解面對面做唔到(溝通)。」

總指揮:救火事宜   由另一指揮官全盤負責

翁又指分區指揮應攜兩部無線電,一部是與管理層聯絡,另一部與前線聯絡,但當時沒有留意他們攜帶多少部無線電。對於當時有人使用俗稱「黑機」的舊款對講機,翁表示不知道,因消防處早於 2012 年發出文件,宣布「黑機」已被俗稱「紅機」全面取代,故現場不應有「黑機」。

牛頭角迷你倉大火(資料圖片)

大律師曾藹琪指出,當日傍晚有一名消防員入火場一分鐘,因感到灼熱要撤退;翁表示不知道,但指煙火特遣隊指揮官余家銳全盤負責救火事宜,相信他會因應情況,派員入火場評估是否適合繼續工作,如認為不適合會向他報告。他亦沒有明確要求下屬需要報告甚麼事情,但強調「行內明白有啲咩要講,有啲咩唔使講,我唔會懷疑佢哋專業能力。」

助理處長:當日僅現場觀察、無指揮權

現已退休、時任助理處長李亮明供稱,案發當日他在現場觀察,與總指揮翁錦雄研究滅火策略;即使李的職級比翁高,但指揮權仍在翁手上,他又指當日使用「紅機」,指該無線電可以自動掃瞄不同頻道。

李稱自 1980 年加入消防處,直至 2016 年事發當日,也沒使用過「Mayday」緊急救援程序。他指當日得知與同袍失去聯絡後,專注現場拯救,故沒考慮正式宣布啟動「Mayday」,惟他強調其他現場搜救程序均跟從指引。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