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警長設局陷害 男生運紅酒變運汽油彈 辯方擬傳召中間人但未聯絡到
去年 4 月 13 日晚,警方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當時21 歲的男大專生,指他涉嫌攜有兩支懷疑汽油彈。⼀名警長其後被指「自編自導」一宗汽油彈案,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男生則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本案由警長設局陷害被告運送紅酒,惟實為汽油彈。
辯方:警長設局陷害被告
辯方不爭議被告管有涉案汽油彈,但爭議案件是由警長「設局」,令被告跌入陷阱,誘使被告管有汽油彈。辯方指,本案由警長策劃,有中間人指示被告運「紅酒」,惟辯方未能聯絡中間人作供。
被告錄影會面稱「接咗單 job 嚟做」
控方續播放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於會面中供稱「接咗單 job 嚟做」,在社交網站 Instagram 看到一名波友發布的限時動態,內容為「 5,000 蚊 3 個鐘,要人,有冇人得」。被告於是私訊波友,向他提供電話號碼。對方把被告號碼轉交另一陌生男子,該男子致電並主動到柴灣接載被告。被告在查問後得知工作為「運送貴酒」。
二人登上私家車後,男子曾給予被告 100 元,要求他獨自買毛巾,被告買完後再登上私家車前往葵涌。二人抵達後,被告目睹男子戴上手套,在車尾箱「做咗啲嘢」,歷時近 20 分鐘。
被告:男子叫我「搵棋枱放低」袋子
被告指他從男子接過一個環保袋,內藏一個盒,並有毛巾蓋住玻璃樽,他沒有掀開查看。被告指二人一同前行一小段路,男子著他入村後「搵棋枱放低」,當被告過完馬路轉身時,已失去男子踪影,他亦按男子要求把 IPhone 留在車上。被告又指,曾向男子查問把袋交給什麼人,對方稱「個客唔見得人」,故此即使沒有人簽收也沒有起疑。他指把袋子放下之後,被便衣警截停。
拘捕警:聞到天拿水味 被告曾嘗試逃走
控方之後傳召拘捕警員許毅偉(音譯),許案發時隸屬葵涌警署特遣隊。控方指被告把袋放在石枱上便離開。許曾對被告搜身,並問他「喺度做咩」等問題,被告支吾以對。
而許檢取涉案環保袋時,聞到強烈天拿水味。許在被告面前蹲下搜查袋中物品,發現有兩個布條塞樽口的玻璃樽。許憶述當他搜出汽油彈時,被告欲突破警方包圍逃跑,許立即與警長及一名警員制服被告。
辯方:警長曾獨自離開 截停被告後再現身
許在辯方大律師陸偉雄盤問下同意,當日行動由警長親自帶隊到另一處巡邏,及後折返葵芳邨一帶。許同意,當日巡邏及折返均為警長指示。而行動時警長一度獨自離開,但當許截停被告後,警長又突然現身。許在盤問下表示截停被告時並無通知警長,亦不知道警長為何突然出現,隊員之間亦沒有作緊密聯繫。
辯方又提及,女警在許截停被告後,「無巧不成話」自發看管涉案袋子,許承認事前沒通知女警看袋,亦沒有相關默契。
辯方另問及檢取袋子時的狀態,許同意當時有兩條毛巾塞住兩個樽口,遮蓋玻璃樽,並非第一眼就看到袋內狀況。許同意辯方所指,要伸手才可得知袋內情況。
辯方:被告合作沒逃走
辯方續提及,被告被捕後兩次搜身,均沒發現可疑物品。而被告被截停後,突然有一名警員及警長現身。許同意被告被截查搜身時態度合作。辯方指被告從未嘗試逃走,故警方毋須制服被告,許不同意。辯方提及涉案警長於去年 3 月被調至葵涌特遣隊,問許有否聽過警長有關於汽油彈的情報?許稱沒有。
被告林偉豪(21 歲,高級文憑學生)被控於 2020 年 4 月 13 日在葵涌警署一帶的公眾地方,連同另一人攜有兩枚汽油彈。
案件編號:WKCC8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