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假授權書抵押親友及客戶物業 獲逾3,000萬貸款 中年婦認欺詐候判
曾任職保險經紀的中年婦人,被指於 2014 至 15 年間,以虛假授權書將丈夫家姑、大伯妻子及保險客戶的多個物業,向不同財務機構抵押,獲取逾 3,000 萬元按揭貸款。她今 (28 日) 於高等法院承認 7 項欺詐罪,還押明年 2 月 25 日再訊。案情透露,被告聲稱因財困及遭犯罪集團利用而犯案,又指曾將事主身份證副本交予律師樓師爺,以偽造授權書。
辯方指,有重要事宜須與控方商討及釐清,或影響本案判刑,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 2 月再訊,獲法官杜麗冰批准。辯方又為被告申請保釋,但遭拒絕。據了解,警方另拘捕四名涉案人士,但案件尚在調查中,暫未落控。
案情指,2014 年年中,警方收到不同受害人報案,稱遭被告以虛假授權書向財務機構抵押物業,事主對抵押並不知情,亦未曾受權被告抵押物業,及後收到還款信件才揭發案件。受害者包括被告的家姑、被告大伯及其妻子,以及兩名前保險客戶。
事主因保險工作獲事主身份證副本
案情透露,被告於 2013 年年尾,利用由梁家樂律師行(K.L.Leung &Co.)一名律師準備的授權書,將其家姑及大伯共同持有的將軍澳廣場單位,抵押予一財務公司,獲取共 1,348 萬元貸款。2015 年年初,被告再利用由何伯華律師行(Alan Ho & Co.)一名律師準備的授權書,將上述物業抵押予另一財務公司,獲取 250 萬元貸款。
2014 年 6 月至 9 月期間,被告再以由梁家樂律師行準備的授權書,將被告大伯劉姓妻子名下的一個將軍澳日出康城物業,先後抵押予兩間財務公司,獲取共 837 萬元貸款。劉表示她曾因保險事宜,將身份證副本交與曾於保險公司工作的被告。
尚餘逾 1,385 萬元貸款未清還
被告又於 2014 至 2015 年期間,利用她任職保險經紀時獲得的客戶身份證副本,以同樣手段將兩個前客戶名下、分別位於西環高街及和富中心的兩個物業抵押,共獲得 804 萬貸款。被告於案中共獲得 3,239 萬元貸款,她已償還部分款項,但有約 1385.5 萬元尚未清還。
被告警誡下表示,她曾開設兩間洗衣店,其中一間已結業。她誕下女兒後陷入財困,遭犯罪集團利用下犯案。她曾將大伯妻子的身份證副本,經中間人、最終交由梁家樂律師行的一名師爺準備授權書。被告又指,另一名李姓中介人曾安排陳旭輝律師行的一名師爺 Ken,準備虛假授權書。被告又指,曾將兩名保險客戶的身份證副本交予對方,被告被要求安排兩人假扮相關客戶,以偽造授權書。
案件編號:HCCC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