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年初悼陳彥霖被控阻差辦公 今否認控罪同日開審
「王婆婆」王鳳瑤今年 1 月在將軍澳高舉「沉冤待雪」紙牌悼陳彥霖時,被指拒出示身份證,遭控阻差辦公罪。王今(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她沒有律師代表,案件同日開審。控方播放片段,見王及數名警員站在尚德邨外一安全島中,有女警以擴音器多次要求王出示身份證,王稱有,但沒翻找動作,繼續高舉紙牌及黃傘,並說「畀我示威完先喇」、「我咪叫王婆婆囉」。女警最終以阻差辦公等罪名拘捕王。案件午續。
今早約 9 時,王婆婆已在法院外高舉英國旗,並在庭外摺一隻黃色紙鶴稱要送給陳彥霖,「希望彥霖安息,一個女仔死得不明不白,好慘。」不過下午休庭時,王在庭外拾起紙鶴,發現前端已遭撕碎,她一度狀顯激動。
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證不果 女警宣布拘捕王
控方分別傳召當日拘捕王鳳瑤及拍攝過程的警員作供,並播放前述片段。拘捕王的女警李甜珠供稱,每月 22 日,將軍澳尚德邨都有悼念陳彥霖的公眾活動。今年 1 月 22 日,她見到王站在上址一個斑馬線安全島中,兩手分別持黃傘及寫上「沉冤待雪」的紙牌,未有離開。李推斷王有機會引來圍觀,「希望去預防有任何事情發生」,遂上前了解。
李稱,王拒絕拆除掛在欄杆上的個人物品,遂警告會視作亂拋垃圾而票控。片中,王激動稱「吓?垃圾?」其後李至少 5 次以擴音器要求王出示身份證,王口頭稱有,但沒翻找動作,繼續高舉紙牌及黃傘,並說「畀我示威完先喇」、「我咪叫王婆婆囉」。李最終以阻差辦公等罪名拘捕王,其同袍扶著被告上警車。李稱,同事在警署內為王搜身時,在她袋內找出身份證。被告將於下午盤問李。
男警否認受上司指示針對被告
王鳳瑤盤問拍攝案發過程的男警張伯喜,是否受上司指示要針對她。張否認,指當日自己選擇拍她,因見她在安全島上以雜物遮擋視線。王又問,張有否在警署聽到她的聲音。張答,「聽到有把女聲尖叫,唔知係咪你。」王即答,「我諗係喇,(佢哋)虐待我,你知唔知?」張表示不知道。
被告王鳳瑤(65 歲,無業),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她於今年 1 月 22 日,在將軍澳唐明街的行人過路處,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督察李甜珠及警署警長陳朝陽。
案件編號:KTCC 12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