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名港大學生會幹事及評議會成員,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及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因悼念刺警案議案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等罪,一度遭還押。案件早前正式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四人今(28日)首次到區院應訊。由於四人需時申請法援,案件押後到明年1 月 20 日再提訊,他們均准繼續保釋。

另外,法官郭偉健批准張敬生和容頌禧修改保釋條件,減少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由現時每周報到四次減至三次,與另外兩位被告報到次數看齊。

4 名被告均報稱學生,分別為張敬生( 19 歲)、郭永晧(20 歲)、杜林丞亨( 18 歲)及容頌禧(19 歲)。他們被控違反《國安法》第 27 條,即於 2021 年 7 月 7 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他們在同日同地,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察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員。

案件編號:DCCC 9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