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旬巴士司機,被指本月入房非禮同居女友女兒;女兒報警後報稱約 3 年前亦被非禮,司機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29 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申請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押後,被告准以 1,000 元擔保,但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並須交出旅遊證件。
被告吳柏郴(46 歲,巴士司機),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在 2018 年 8 月某日及今年 10 月 24 日,在荃灣某住宅單位非禮女童 X。
案件編號:WKCC 442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