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由下周五(12 日)起取消多個免檢疫類別人士的豁免檢疫安排,只保留跨境貨車和巴士司機、航機機組人員、裝卸貨物貨輪船員、政府人員等維持香港社會運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類別。新措施下,外國領事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不得家居檢疫,必須在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過總領事、同等或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除外。至於中聯齻及外交部駐港公署的人員是否續享豁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未有明確答案。

政府宣佈取消絕大部分免檢疫類別人士的豁免檢疫安排,由目前 599C 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第 599E 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的 36 類及 12 類,分別減至 5 類和 3 類。獲保留豁免的人士包括跨境貨車、巴士司機及必要的陪同人員,須往返香港與其他地區履行其職責的機組人員,有貨物操作或者提供船舶服務而抵港前 21 日未曾停泊高風險地區的貨船船員,以及須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其他人如欲豁免檢疫,政府只會按個別特別情況考慮,嚴格審核。

政府指,豁免這些人士檢疫對確保貨物和生活必需品不間斷地輸港,以及維持必須的經濟活動,「實屬必要」,已對他們施加「非常嚴謹的防疫措施」,包括多次定期檢測、隔離地點的限制或可進行活動的嚴格限制等要求,以遵守「閉環式管理」,各部門亦會以清單形式確認並記錄活動受限人士已遵守各項要求。

政府宣佈本月 12 日起取消大部分入境豁免類別,僅餘幾個類別人士仍獲免檢疫。

外國領事人員不得家居檢疫 總領事除外

目前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駐港領事官員及其直系家屬,可在抵港後在家居自我隔離。政府指,這類豁免人士曾出現兩宗確診個案,因此要更有效控制相關風險,所以由 12 日起,會要求他們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過,總領事、同等或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則繼續可進行家居自我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地點,以及與公眾接觸。

為確保豁免人士在港進行指定活動期間確切執行閉環式管理原則,政府已指定專門負責監管活動受限人士的統籌主任,以清單形式確認並記錄活動受限人士已遵守各項指引所提出的要求。政府會強化對所有豁免人士的監管,以盡量減低輸入個案傳入社區的風險。

葉劉:對外不需要有奴才心態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出席公開活動後被記者問,中央駐機構、包括中聯辦及外交部駐港公署人員是否都會取消豁免?如果不是,為何措施不是一視同仁?他沒有明確答案,僅稱:「對於履行政府運作嘅政府人士我哋係有豁免嘅機制,但係喺領事人員方面嘅豁免,我哋過去喺兩宗個案確診,曾經發生有豁免人士唔遵守條件,所以有需要加強呢方面嘅措施。」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贊成取消領事入境豁免,商業電台引述她指,香港對外已經是非常友善的政府,不需要有「奴才心態」,擔心會得罪外國人,或在外交上有壞印象。對於中央駐港機構人員似乎繼續獲得豁免,她說指,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不能直接比較,維持政府運作就需要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