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鄒幸彤的 Patreon 贊助人數目說起
182,這是鄒幸彤的 Patreon 贊助人數目(截至 11 月 1 日下午 6 時 30 分)。以她的知名度、才華、抗爭傑出程度等去衡量,只有 182 位贊助人最低限度算是不理想吧。為什麼會這樣呢?固然原因眾多,例如可能是開 Patreon 的時間尚短(好像剛約一個月),又有機會是某些有心人怕(不論此恐懼有否道理)贊助這位「危險人物」會招來暴政的報復,因此卻步,又可能是……無論如何,數字顯示實況,應如何回應是每位同路人自己考慮的事情了。
「彤彤庭審日記 | 六四卅二煽惑案 Day Three」是幸彤 Patreon 的最近(10 月 30 日)的一個 post,當中詳細記錄了該案當天的發言和對話情況。早前我已看過幸彤當天的精彩自辯演說的記錄,但其中是略去了關於裁判官、控方和辯方(幸彤)之間的一些有意思的討論,是關於應否讓幸彤繼續在庭上表達一些裁判官和控方(起碼最初)認為是與該案無關的內容。看了那個 post 之後就會知道,假如不是幸彤憑著優異的辯才、堅定的意志去據理力爭,最終說服了裁判官讓她繼續說出已準備的內容,就不會有那次動人的演說,最低限度也大打折扣。真佩服她在監獄的惡劣環境中,仍能做那麼多事情和保持這樣的狀態!
說到佩服,幸彤在再早一個 post,「當真相和公義被審判,『我冇嘢講』就輸了」,當中談到:「當打壓是集體性的,我們的應對就不能是原子化的。該思考的,是不願放棄的人如何連結起來,而不是把政治犯的反抗個人化、英雄化,讓他們孤單作戰和想出對策,然後讚一句『真佩服你啊!』獄中人想要的,是一起想辦法的同行者,而不是讚美。」哈哈,雖然我有讃美她,幸好我相信自己同時亦屬於「一起想辦法的同行者」。
另外,她亦論及所謂「法律不談政治」的「終極荒謬和不公」:「政府可以以法律之名將政治理念送上審判台,將異見者送入牢籠而無損法庭尊嚴,但當被告要捍衛自己的理念時,卻會因為『不涉法律』而被阻止陳詞,被指責不尊重法庭,被禁止傳播。」她還說:「在政治檢控中,法庭從不是一個公平的賽場。控方可以指鹿(政治)為馬(法律),辯方卻不被允許說鹿就是鹿。但我們自己必須清楚認知,鹿就是鹿,要是我們一直以馬的邏輯來應對,永遠治不好鹿的病。不跳出法律的邏輯和考量,我們便無法回應連串檢控後面的政治議程,無法有效抵擋對真相和公義的扭曲,無法作出有意義的政治判斷。」
於該 post 的最後三段,幸彤作出了一些呼籲:
見證過六四屠城的大家,每年點起燭光的各位,是否真能「咕」一聲吞下上述所有指控〔筆者按:她是指例如「八九民運是反革命暴亂」的指控。〕?要是不能,我們每一個人,又是否能參與到這場關乎真相與公義的討論之中?不論是作為正式審訊的證人、公共空間的評論者、分析者、記錄者、整理者……只要有心,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這些事工,絕不是請個律師就能處理的,正正是需要從社運的角度去籌劃。身為被還押者,受獄中條件所限,是沒辦法處理上述的所有工作的。所以說,政治案怎麼能〔夠〕依賴被告的個人勇氣和才智呢?身為被告人能做的,就是把態度和意願擺清楚,其餘的,還需大家接力。
當真相被審判,我們絕不會無聲。而且,我很希望,曾經點起燭光的大家,能在各自的空間和能力範圍裡,一起回答這個問題。
坦白說,對於她的呼籲,我自己是有點悲觀的(起碼在可見的未來);畢竟,像她這樣的人是罕有的,別人不一定可以或願意跟上。無論如何,希望本文亦算是出了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