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15 日,被告趙康勝

一名 Foodpanda 外賣員年初遇警方截查,遭發現銀包及袋內有「光時」貼紙,因而被控偷竊外賣袋,兼在警署內以頭襲警。他最終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今( 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警長唐家裕供稱,當時懷疑被告牽涉毒品案,故上前截查,並承認從未在片段中,查詢與毒品有關的問題。他又否認,在被告撼頭自殘後稱「你咁鍾意自殘吖嘛!就開條襲警你嘆吓!」以及誣衊他。被告自辯時強調,自己沒有意圖襲警,反問「如果我要襲警,點解我要自殘先再襲警?」案件明早裁決。

案發地點沒 CCTV 覆蓋

報稱受襲的警長唐家裕供稱,今年 1 月 2 日調查一宗販毒案期間,看到被告舉機疑似拍攝,同時嘴巴一張一翕,懷疑他與案有關,「可能同幕後老細交待緊衰咗,批貨無咗」,於是趨前截查。兩段截查片段顯示,唐取出被告銀包後問「你知唔知依家有國安法?你個銀包寫住咩!」被告自言「嚟送外賣」後,唐回應指「好彩你講埋畀我聽,如果唔係我以為你偷(個袋)返嚟!」其後要求他出示工作證明。被告稱沒有後被捕,多次表明不適,要求送院。

唐又指,返回天水圍警署後,先帶被告會見值日官,再押至報案室外的搜查房處理文件,途中被告突然停步,繼而 3 度用頭撼玻璃屏幕。為阻止被告繼續自殘,唐於是用手拉開他,惟對方轉頭望向他,說了一句粗口,隨即頭撼其額。兩人雙雙倒地後,唐大叫:「襲警呀!你做乜撞我個頭呀?」被告沒有回應。警員 20713 見狀上前協助制服,並以襲警罪拘捕他。由於案發地點沒有閉路電視覆蓋,故沒有拍到事發經過。

辯方:警長懷疑被告販毒 為何片段沒提及

辯方指,既然唐懷疑被告與毒品有關,為何沒有查問,質疑其截查單純要阻止被告拍攝。唐承認沒有在片中就毒品案查問,但否認為阻拍攝。辯方續指,唐因被告表現不合作,所以故意「搭佢返去懲誡吓」,他否認。辯方又指,被告除袋中貼紙外,均可說出袋中其他物品,故唐只因一張貼紙,以盜竊罪拘捕他。唐承認並稱,事後得知警方沒有控以盜竊。

辯方又稱,被告在會見值日官時,曾稱不適要求治理;被告在撼頭埋牆後,沒有講粗口,亦沒有襲擊唐;因警員 20713 早已制服被告,故唐沒有跌倒;唐在制服被告後,隨即說:「你咁鍾意自殘吖嘛!就開條襲警你嘆吓!」;由於被告在被捕前不合作,唐遂藉自殘一事誣衊他。對於上述指控,唐一一否認。

警聲稱身高 1.78 米與 7 米屏幕相若

警員 20713 供稱的案發經過與唐大致相同,並指被撞的玻璃屏幕高達 7 米,與其 1.78 米的身高相若。他又指,已忘記被告有否向值日官稱不適,亦否認應唐要求說謊,把不曾發生的事虛構出來。天水圍醫院急症室醫生陳子豪則指,唐在案發當晚求診,發現其右眉內側有腫脹及觸痛,但沒有腦出血。

2021 年 1 月 2 日,一名 foodpanda 外賣員遇警方截查,警員聲稱在他的銀包內,發現一張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貼紙,遂指控他涉嫌偷竊外賣袋,及後又指他於警署內以頭襲警。 (圖片來源:網上影片截圖)

被告透露患反社會人格障礙

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他指唐一走過來便問「你做咩拍片呀?」從未提及因何事截查,更遑論告知懷疑牽涉毒品案。他透露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由被捕至帶返警署期間,「盡咗最大努力」要求送院,起初警員承諾會安排,但後來不了了之。他擔心繼續留在警署,警方會對其不利,迫於無奈下自殘,未料唐竟誣衊他。

被告:如果要襲警,點解要自殘先?

裁判官問他,為何沒有在錄影會面中提及自殘原因。被告解釋純屬個人感覺,故沒有提及,又指「我無做過(盜竊)都畀你(警方)拉」,當下擔心被「砌生豬肉」,故欲儘快離開警署。被告強調,既沒意圖、亦沒主動襲警,反問「如果我要襲警,點解我要自殘先再襲警?」

辯方結案陳詞指,案中出現兩個版本,法庭需考慮所有控方證人是否誠實,而唐由一開始截查時已對被告百般刁難,即使被告能說出袋中物,唐亦因一張貼紙而「夾硬搵位入佢」。唐口口聲聲指思疑被告販毒,卻「埋到去問都唔問」,質疑「一個正常嘅警長點解可以喺片段無任何毒品嘅查詢?」

裁判官認為,唐可能在靠近被告時,已發現他與毒品案無關,故不就此查問。辯方重申,唐完全不查問,亦無檢查被告電話有否「拆家」的資料,顯示他作供不誠實,「極有可能喺庭上講大話」。辯方強調,被告從沒意圖襲警,即使雙方曾有碰撞,相信亦只是意外。案件押後至明早裁決。

案件編號:TMCC6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