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與記協合辦「消費報道獎」,商經局局長邱騰華亦有出席

【1113 新增攝記協主席及記協回應】

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今日發表報道,指消委會煞停與香港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合辦「消費報道獎」。《大公報》又在報道批評,記協「反中亂港惡行昭彰」,惹起「社會各界憤怒」。消委會其後證實,「報道獎」 暫停舉辦,將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並重新制定長遠計劃。記協指對消委會在未有磋商下,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

消委會:因傳媒迅速發展   暫停舉辦「報道獎」

消委會回覆《立場》查詢確認,鑑於傳媒近年不論線上、線下均迅速發展,消委會透過傳媒協作的活動,包括「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和「十大消費新聞選舉」不論內容和形式上亦需與時並進,故消委會決定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和重新制定長遠計劃,「報道獎」因而暫停舉辦,待檢視工作完成後,將以全新面貌與大眾會面。

《大公報》在報道中引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表示,記協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立場偏頗」,「過去屢屢偏袒《蘋果日報》等 『黃媒』 ,誤導青少年。」

報道又批評,消委會與這樣的組織合作,影響獎項的公平、公正性,必定對消委會的聲譽有負面影響。消委會停辦有關活動,重新檢討,有助挽回市民信心。

記協:對單方面停辦感失望 陳朗昇:批評屬無的放矢

記協發新聞稿回應,指今天(2 日)獲悉消委會將檢討並即時停辦消費新聞獎,對消委會在未有磋商下,單方面決定停辦感到失望,「在今天的政治環境下,無數有價值的事物,將不免逐一消逝。但當他們於眼前化作飛灰,仍不免使人神傷。」

記協提及獎項設有校園組別,是對青年記者的肯定,亦成爲不少學生「堅定要擔當第四權的決心」,而歷年獲獎新聞工作者均「充分體現好故(報道)有好報(回報)的原則」,希期望這次暫停並非消費新聞獎的終結,希望消委會在檢討過後,仍可以其所能接受的方式復辦賽事。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查詢時表示, 昨晚(1日)才獲消息人士告知來屆頒獎典禮將煞停一事,但未清楚會否永久取消獎項。就《大公報》引述政界人士批評,指消委會與記協等組織合作,影響獎項的公平、公正性,陳朗昇則表示説法是「無的放矢」,「根本出評判好多都係消委會決定,評判入面(曾經)有來自唔同組織的傳媒機構,包括《大公報》…咁樣講係侮辱埋其他,包括佢哋自己支持嘅同路人。」

聲明:據悉消委會停辧「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記協表示可惜及失望 香港記者協會今天(11月2日)獲悉,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將檢討「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消費新聞獎),並即時停辦今屆比賽。記協對消委會未就此與協辦組織,包括記協及攝記協磋商,。。。

香港記者協會 Hong Kong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發佈於 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攝記協未獲通知 何家達:獎項有鼓勵作用 令市民提高消費意識

攝記協主席何家達回應查詢時,表示對事情毫不知情,估計消委會「有特別原因」,「我諗而家政治環境,好多團體都有壓力…你正正常常搞咗咁多年嘅活動,一定係有啲特別嘅原因,所以突然需要檢討、重新制定。」

他表示,一般比賽過程及行政處理等均由消委會處理,攝記協每年只派出執委作評判,而執委每年均由會員以選舉產生,有一定程度的認受性,不認爲有欠公平性,「我哋從事評審都係用一個專業角度去睇張相影得好唔好,值唔值攞獎。睇唔到又唔公正嘅情況。」

他形容獎項對新聞從業員有重大鼓勵作用,持續優質的報道對市民亦有得益,「令市民提高消費意識,做一個精明嘅消費者。」

大公文匯兩年均有奪獎 去年更獲年度大獎

翻查記錄,在今年 8 月舉辦的第 21 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合共 32 個獎項中,大公文匯集團憑「劏房專題」、「街市播疫」等報道獲得 2 金 1 銀,共三個獎項。在去年,大公文匯更憑「HPV疫苗陷阱」報道奪得金獎及年度大獎。

獎項於 2001 創立    每年舉辦頒獎禮

消委會成立於1974年,是香港法定機構,消委會委員亦由行政長官委任,主要經費來自政府撥款。 「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於2001年創立,消委會聯同記協、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每年舉辦頒獎禮,獎項旨在提高公眾對消費權益的認識,表揚傳媒鍥而不捨發掘及報道關乎消費者切身權益的新聞。

《大公報》井水集評論則指,消委會答覆傳遞出兩個重要信息,一是暫停舉辦 「報道獎」 ,雖然沒有提及 「記協」 兩個字,認為「言下之意就是與記協切割」。

評論批評,記協近年淪為不折不扣的「反中亂港組織」,而消委會是法定機構,其主席由特區政府委任,舉辦的活動關乎民生福祉,受到特區政府與社會的重視,也常有特區官員出席並擔任主禮嘉賓,「與反中亂港組織合辦獎項是明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