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畢業禮今(4日)舉行,九名學生的名字,沒被中大同學忘記。

他們是張俊浩、鄧希雯、高梓斌、劉晉旭、符凱晴、陳歷釋、許貽顓、陳起行、李俊皓。這九位同學都是前年11月,在中大二號橋衝突中被捕的學生。

今日傍晚時份,十名中大畢業生分別拿著這位同學名字的紙張,及一張寫上「我們畢業了,但他們不能」的字條,緩緩走到百萬大道的黃色帳篷前。他們一字排開,整齊地、靜靜地舉起紙張。

同一時間,百萬大道擠滿了拍照的畢業生,不少人亦希望在印有校徽、舉行畢業典禮的黃色帳篷前拍照。對畢業生來說,這是朋友、家人共同見證的重要時光。

於是,黃色帳篷前的空間有如兩個平行時空,一邊快樂,一邊凝重。

九位學生的故事

這條分岔路,需由2019年11月11日及11月12日說起。2019年11月,大學成戰場,畫面歷歷在目。11月11日,中大二號橋爆發激烈衝突,五名中大生,劉晉旭、符凱晴、高梓斌、陳歷釋、許貽顓被捕。他們事後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於今年10 月19日判刑。五人全部罪名成立,劉晉旭、高梓斌、陳歷釋及許貽顓被判囚 4年9個月,符凱晴則被判囚4年11個月。

而前年的11月12日,二號橋續有激烈衝突。中大生陳起行、鄧希雯及黃亭陶、理大生李俊皓、IVE生張俊浩被捕。黃亭陶其後沒往警署報到,其餘四人則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等罪。案件於今年7月21日判刑,張俊浩及鄧希雯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成,分別被判囚 4 年 6 個月及 3 年 9 個月。陳起行、張俊皓,暴動罪名不成立。但陳起行違反一項禁蒙面法,則被判囚 2 個月,現已獲釋。

中大今日 (4 日) 舉行畢業禮,有學生在校園展示「哀我中大」橫額。

他們絕大部分均只是20出頭。其中一名被告的背包被搜出一張印有「致所有真香港人,我哋一定會贏」的白紙。有人棄保潛逃 ;有些被告患上抑鬱,曾有輕生念頭,需要休學; 有被告受案件影響,一直找不到工作。

符凱晴親自讀出陳情信

記者曾採訪過符凱晴的審訊,於11月11日被捕的符凱晴。她現年23歲,刑期最長,被判囚4年11月。在判刑那天,她解除了代表律師職務,親自讀出陳情信。她指,無意藉此信博取求情及憐憫,她不認同法律本身,對自己行為並不後悔,亦認為判決不合理。她認為權威不代表正確,形容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暴力手段」,而法庭也不是一個彰顯公義的地方,只會「流於表面地關注社會秩序」。最後直指,若法庭認為可以用重判形式令她後悔及反省,那便「悉隨尊便」。

在百萬大道上,只有為數不多的學生扣上白絲帶,謝同學是其中之一。

案件開審時,她的短髮剛好及肩,記得她總是笑瞇瞇地在庭外與友人聊天。但原來她就讀中大護理系,自幼夢想成為護士,被捕時在醫院任職實習護士。受案件影響,一直無法完成實習,無法達成畢業要求。重判4年11月,意味她不可能完成學位。

「仲有班人記得嗰啲事情發」

在今日的畢業禮,發起舉牌行動的學生直言「很難找人」。有份參與文學院畢業生稱,他在行動5分鐘前才獲邀參與。他希望其他同學記起有中大的同學現時入獄、官司纏身,這些事情曾經發生、甚至現在仍發生,「希望畀其他人知道,仲有班人記得嗰啲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