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侮辱國旗」案再拘一人 33 歲男旺角被捕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今日(5 日)上午於旺角區拘捕一名 33 歲本地男子,涉嫌侮辱國旗、刑事毀壞及縱火。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同案另一名 49 歲無業男子已於上月中被捕,二人被指在今年 10.1 及翌日,在黃大仙富美街及慈雲山毓華街損毀 28 支國旗。
警方指,10.1 國慶當日及翌日清晨約 5 及 6 時,有人在黃大仙富美街及慈雲山毓華街,焚燒、損壞及惡意將一個社區團體掛在欄杆的國旗掉在地上。警方在案發現場帶走 31 支國旗作為證物,其中28支有撕毀及焚燒痕跡。
警方其後根據市民提供的資料,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兩名涉案男子,相信兩人相識並共同犯案,但未知確實關係,亦未知犯案動機。
今年10.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多個地區都掛上國旗及「慶國慶」橫額。在樂富富美街,有國旗被燒毀,地面疑有燒焦痕跡,警方當日曾到場調查及檢取證物,但未有拘捕行動。《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今月 8 日生效,列名若有人有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旗或國徽行為,最高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