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考慮建過渡屋 陳帆:沒有最多,只有更多
運房局今日 (6 日) 舉行「回顧·展望」過渡性房屋經驗分享會,運房局局長陳帆致辭時表示,政府將於短期內提供 1.5 萬過渡性房屋單位,目標指日可待。而規劃中的「北部都會區」也會考慮發展過渡性房屋,但不局限於私人土地,政府土地也會考慮發展。至於由酒店及賓館改成的過渡性房屋,目前有逾 500 間酒店及賓館參與。
陳帆在分享會致辭時表示,《施政報告》提出增加 5,000 個過渡性房間單位,目標是全港增至共 2 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而政府目前提供 2,000 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明年中將提供額外 4,000 個單位,預計 2023 年年中會有一萬個單位投入服務,形容目標是指日可待。
博愛醫院古洞私人地建二千單位
他致辭時亦提及到,博愛醫院正計劃在古洞一幅私人土地作過渡性房屋項目,並提供 2,000 伙單位。陳帆其後會見傳媒表示,該幅私人土地業主十分有興趣將土地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目前正研究規劃,但要研究交通基建及其他特別限制,惟未有交代具體時間表。
至於《施政報告》提出額外興建 5,000 個過渡性房屋涉及的其他土地,陳帆表示,仍與不同持份人溝通中,有關消息待確定後有待公布。
另外,陳帆表示,「北部都會區」的土地亦會考慮興建過渡性房屋,不局限於私人土地,政府土地也會考慮,最重要是相關基礎設施配套是否方便區內市民,包括上學、上班和購物等。
過渡屋營運最少七、八年
問及政府如何確保這些項目不向發展地產商利益傾斜,陳帆表示,在興建過渡性房屋過程中,如果涉及私人土地,政府態度是非常清楚,過渡性房屋是推展及運用,與土地日後使用是沒有關連,也不帶任何條件;所以任何私人土地業主提供的過渡性房屋之用,只限於此。
政府自 2018 年起研究過渡性房屋計劃,提出「官商民」合作模式,覓地建過渡性房屋。今年 7 月立法會「過渡性房屋供應的最新進展」文件顯示,空置土地上搭建臨時構築物或改建非住宅樓宇提供的過渡性房屋,包括改裝貨櫃屋,每個單位的資助上限為 55 萬元,另須設置大規模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每個單位的資助上限則為 56.5 萬元。
陳帆說,過渡房屋相信最少要營運 7 至 8 年時間,甚至可能要 10 年或更長,等待公營房屋供應足夠後,劏房及過渡房屋才會減少,但他並不希望過渡房屋永久設立。至於會否興建更多單位,陳帆表示,政府過度性房屋專責小組目標是非常明確,「過渡性房屋沒有最多,只有更多」,目標會隨進度是不斷調整。
新地郭基煇:可研究綠化地起過渡屋
出席同一分享會的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郭基煇表示,香港並非無土地,而是土地如何使用的問題。政府可研究由 1.6 萬公頃的綠化地中,撥出其中 1% 來興建過渡房屋,而非全部用作興建公屋。他建議政府考慮在濕地緩衝區內的土地,如果證明對生態影響低,或者有其他保育方案減低影響的土地,便可用作興建過渡房屋。
此外,政府今年推出新措施,資助團體使用入住率低的酒店和賓館作為過渡性房屋,預計提供約 800 個單位,每個資助單位上限為 20 萬元。
陳帆表示,目前有逾 500 間酒店及賓館參與,主要入住者為單身人士、年輕夫婦,也有三人家庭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