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當被清走 14 無家者入稟向政府索償 「執走家當是反罪惡?」 有人未及開審已離世
14 名無家者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指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下午,警方以「反罪惡行動」為由驅趕無家者,康文署在無事先通知下,以垃圾車將無家者物品當垃圾丟棄。事隔兩年,案件今(9 日)正式審訊。開庭前,多名無家者和協助他們的社協組織幹事吳衞東,在法院大樓外拉起橫額請願。其中一名有份入稟的無家者馬月榮,未等及開審已於 10 月離世,由另一入稟者、其表弟周雄光手持遺照,眾人為他默哀。
周雄光憶述,當日突遭清場,他因需照顧行動不便的表哥,趕不及在數分鐘內執拾物品,期間多次要求取回家當不果。他們的家當被棄置到垃圾站,已無法分辨撿回,他不忿指,入稟是要取回公道,「咩事掉我哋啲嘢?賠償事小,係要攞返個公正。」他又質疑當日警員是滅罪行動,「唔係反罪惡,係反我哋,執走我哋啲嘢係反罪惡咩?」
社協組織幹事吳衞東表示,2012 年至今已是第三度入稟,就政府扔掉無家者家當索償,質疑無家者的私有財產應受保障。他指,難評估勝算,「希望公道喺法庭彰顯。」
無家者過去亦曾兩度入稟索償。2012 年 2 月,深水埗民政署、食環署在沒通知下,在通州街天橋底「清場」,事件被改編成電影《濁水漂流》;2015 年,油尖旺民政署、食環署把油麻地澄平街行人隧道廿多位露宿者物品丟棄,兩次官司均以庭外和解收場。今次是首次有無家者索償案進入審訊程序。
司法機構早前公布,所有進入大樓人士須用「安心出行」,惟身上沒有智能電話但當天必須到法院人士可豁免,包括法庭程序的與訟雙方等。今早無家者進入大樓時,在保安指示下仍可「填紙仔」。
社協組織幹事吳衞東表示,原本有 14 名無家者入稟,可惜當中 1 人去世,另外 6 人分別已失聯、正留醫或還柙,最終只有 7 人今日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