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的「完善」立法會選舉制度,除了一概否定過往由下而上選舉代表的代議政治,原來還另有所圖,就是為自己也為政敵佈下難以解破的困局。

第一個困局是損害他人政治權利又要受損者認同。選舉制度所謂完善之後,剝奪泛民政治領袖的參選權,同時又要爭取泛民支持者踴躍投票,並且期望他們轉而支持獲官方恩准入閘參選的候選人。如是者,也就切斷泛民及其支持者的政治血脈,同時亦可向國際社會公告,立法會選舉制度得到民眾信任。但正如我上周所說,一籃子因素下,如意算盤難以打響,當局期待佔六成選民的泛民支持者繼續投票,只能望天打卦。

再者,翻看至今為止的立法會候選人名單,情況更令人擔心餘下支持政府的四成選民,會否全面投入。過去直選成功進入議會的親北京政客之中,有十多人今次繼續參選,但大半都捨難取易,紛紛轉到選舉委員會的小圈子遊戲,直選的重任就交給一些的親中政黨和組織。

不錯,泛民的主力部隊已跟選舉絕緣,他們不是官司纏身(甚至身陷囹圄),就是選擇不參選。強敵既然缺陣,親北京政團大可從容應付,調兵遣將,悉從尊便。同時,一批親中議員放棄直選,可減少對泛民支持者的刺激,或有望提高投票率,但新上陣者大多不見經傳,動員群眾能力成疑,加上參選人之間觀點大同小異,競賽氣氛不足,新人形象仍未深入民心,難以個人魅力及組織網絡推動選舉,更難說服親政府選民必須投票,因為不論誰勝誰負,分別根本不大。因此,政府憂慮泛民支持者杯葛選舉之餘,也不能想當然以為佔四成的親政府選民必定投票。

至於第二個難題,是專為泛民政黨而設。所謂新選舉制度,關卡重重,沒有官方核准,便不能取得參選資格。泛民若要參與,便要首先變化面貌,一要放棄既定的立場(如反修例運動提出的「五大訴求」),二是改變自己的角色(如只限議論經濟民生事宜)、三是支持現有體制的一切(包括「完善」後的選舉制度丶全國人大常委有關香港的釋法和決定),否則可被視為不效忠《基本法》,甚至罪犯國安,因此即使入閘以至當選,日後仍可被取消議員資格。

換言之,泛民人物參與「完善」後的選舉遊戲,要先將自己「完善」,變得面目全非或者說話模糊,根本無法表達六成香港人對當權者的不滿,對民主、自治的訴求。但不參與的話,也等於劃圈自限,絕跡於權力架構,形同宣告從政局中退場。因此從當權者的眼光看,泛民政黨參選不參選,都會走上窮途末路。

這種說法有如「公仔我贏字你輸」,但果真如此,特區當局已穩操勝券,又何須緊張兮兮,深恐選舉局面蕭條,候選人和投票人都只有清一色「愛國者」呢?當局的憂慮反映重點在於民心所向,一個政府長期被多數市民看低,甚至鄙視、懷疑,政不通,人不和,施政沒有民意基礎,領導人欠缺民意認受,即使警隊裝備再優良,鎮壓繼續絕不手軟,也最多只能替政權維穩,始終無法收服民心,擺脫眾聲反對的陰影。

因此,當局從不介意泛民政黨是否參選,只害怕民意繼續站在泛民那邊,結成牢不可破的民間力量。特別是一個由小圈子推選產生的政府,長期民望負數,即使三萬人的警隊效忠支持,相比於支持泛民的一百八十萬選民,根本相形見絀。

由是觀之,泛民的存亡不在於能否參選,不在於取得多少席位,而在於能否與民同行,互相扶持。進入議會本身不是壞事,但代價若是犧牲原則,遭到支持者唾棄,甚或引發民間社會的分裂,又怎能不顧後果,自毀長城。相反,政治是眾人之事,在選舉之外,仍然有大量政事可為,不僅是具體事務如大廈管理、學校家長會、消費者權益、勞工褔利等等,在風月如霉的日子,同路人之間的溝通連結,協作互助,思想交流,都有助於凝聚力量,為下一階段的民主運動鋪橋搭路。

 

原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