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有市民響應網民發起名為「黎明行動」的全港三罷,其後演變成多區衝突,多人被捕。(立場資料相)

前年 11 月「三罷」,警員在天水圍追截黑衣人時,發現一名女子伏在地上,身旁男子欲扶起她,兩人雙雙被捕。該對情侶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男被告被指曾承認堵路,他昨日供稱被警員恐嚇,擔心警方對女友不利,只好順從警方意思,「佢叫我做乜,我就做乜先」。裁判官施祖堯今日(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男被告自願招認,不會剔除其警誡供詞。案件押至 12 月 1 日裁決,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警員黃飛陽昨日供稱,案發早上看到 7 至 8 名黑衣人沿天水圍輕鐵翠湖站,向天頌苑方向逃跑,遂下車追捕。期間他在轉角位看到女被告譚芷澄伏在地上,身旁的男被告劉勇欲扶起她,遂與女警上前制服。他指兩名被告之間放了一個黑色環保袋,內有兩塊木板連螺絲釘,遂以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作非法用途兩罪拘捕。劉勇在警誡下承認「我淨係喺度堵路,個黑色袋裡面嘅木板釘唔係我」。

男被告稱遭兩警恐嚇 擔心對女友不利

辯方爭議男被告劉勇招認是否自願,裁判官施祖堯昨日裁定表證成立。男被告自辯稱,當日被制服後,聽到有警員高呼「所有嘢帶返上警車,返到去先講!」他被押返天水圍警署訓示室,一名中年軍裝警打開環保袋並問「啲嘢係咪你㗎!唔係你嘅,即係你女朋友㗎啦!」

劉勇隨後被帶至另一房間,另一名警員咆哮「係咪你做㗎?係你就快啲認咗佢!」警員黃飛陽其後帶劉勇前往另一房間補錄口供,只吩咐他在記事冊及聲明簽署,沒有讓他仔細閱讀內容。劉勇指當時連續被兩警恐嚇,恐懼油然而生,擔心警方對女友不利,只好順從警方意思,「我真係好驚,佢叫我做乜,我就做乜先」。

辯方:沒證據顯示兩被告拿涉案環保袋

裁判官今日裁定,被告招認是自願,不會剔除其警誡供詞。辯方結案陳詞指,涉案環保袋在兩名被告之間的地上,本案沒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拿著環保袋。警員供稱堵路物品是單車及垃圾桶,沒有提及木板,「如果兩人有參與堵路、燒物件,木板應該喺地上,(被告)唔會帶埋一齊跑,推論唔合理。」

辯方強調,即使法庭裁定被告自願作供,亦不足以證明他有非法集結的意圖。案件押至 12 月 1 日裁決,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同為 27 歲的被告劉勇(侍應)及譚芷澄(文員),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天水圍輕鐵翠湖站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TMCC9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