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強制大企業員工打疫苗 上訴庭裁暫緩執行
美國一個上訴法院周五(12 日)維持原判,繼續暫緩執行美國拜登政府強制 100 人或以上公司的員工接種新冠疫苗的命令。法庭認為,該強制令範圍過於廣泛,而且「一刀切」強制接種疫苗,未有顧及不同工作場所和員工的差異。
美國新奧爾良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上周六(6 日)對強制疫苗規定頒下緊急暫緩令,但美國司法部和勞工部門周一回應指,暫緩有關規定會令疫情延長,以及令每日幾十或數百人死亡;該法院 3 名法官周五維持暫緩的原判。
法官 Kurt Engelhardt 認為,拜登政府的要求可能違返了美國憲法的商業條款,指出若企業強迫員工打針或接受檢測,或會引致員工流失,若企業拒絕或不能遵守疫苗令,可能面對嚴重的財務風險。
Kurt Engelhardt 指出,透過維護憲法制度,以及個人自由,讓其能根據其信念而作決定,才可以維護公眾利益,即使這些個人決定或許會令政府官員感到挫敗。
美國職業安全和衛生署(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OSHA)強制有 100 人或以上企業須要求員工年 1 月 4 日前接種疫苗,或須每星期接受檢測和佩戴口戴。疫苗令引發至少有 27 個州份,於 6 個聯邦上訴法院入稟挑戰 OSHA 的強制疫苗規定。聯邦政府在法庭文件中提出,將全部案件合併,並在本月 16 日選定一個巡迴法院審理案件。政府一方認為,在未決定哪個法院處理案件前,沒理由暫緩疫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