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發表最新一份《資訊公開報告》,公開世界各國法院和政府機關向 Google 提出的網上內容移除要求。報告顯示,香港政府機構在今年上半年向 Google 提出過 18 次移除要求,涉及 41 個項目,當中 Google 配合要求移除了 23 個項目。

Google 僅列出其中三宗個案的簡單內容,提出移除者均為香港警方。在其中一宗個案,警方指稱某個 Google 雲端硬碟帳戶被用於敲詐勒索,因此希望 Google 移除該帳戶。該雲端硬碟帳戶的內容大多是女性私密圖片,另外還有一些似乎是政治活動的新聞相片。警方指稱,如果 Google 未依要求移除該帳戶,就會違反香港法律。結果 Google 以該雲端硬碟帳戶違反 Google 產品政策,決定移除當中的所有檔案。

政府機構今年上半年 18 次向 Google 提出刪除網上內容,警方佔最多。 (圖片來源:Google《資訊公開報告》)

另一宗個案,警方指出某個 Gmail 帳戶冒用資深政府官員的身分向政府人員傳送網路詐騙電子郵件,因此提出移除。Google 最終以該 Gmail 帳戶違反 Google 產品政策為由,決定停用該帳戶。

第三宗個案涉及網誌文章,收到香港警方根據禁制令提出的要求,指出一篇 Blogger 網誌文章涉嫌人肉搜尋及騷擾員警及其家人,因此希望 Google 移除文章。由於文章內容違反 Google 產品政策,因此已被 Google 移除。

有關禁止令由高等法院於 2019 年發出,禁止使用或發佈屬於警務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及住宅地址等。

港府過去十年 112 次要求刪內容

根據報告,由2011 年至今年年中,Google 共接獲 112 次由香港政府機關發出的網上內容移除要求,涉及 841 個項目。警方提出的移除要求次數最多,單在今年上半年就有 12 次。如以要求者提出移除的原因分類,涉及隱私權和安全性佔最多,其次為誹謗。

以今年上半年而言,被要求移除的項目中,以 Youtube 佔最多,次為 Gmail。在41 個被要求移除的項目中,Google 最終移除了 23 項,比例達 56.1%。

Google 指出,收到政府機關提出的要求後,一律會評估政府要求的合法性與完整性,Google 不一定會配合要求移除內容,例如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