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 截圖

【文/姚俊業(思匯政策研究所和 HK 2050 is Now 氣候變化及夥伴合作主管)、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助理營運經理)】

相較 2015 年欣喜地通過《巴黎協定》,第 26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COP26) 主席岑浩文在肅穆氣氛中敲定《格拉斯哥氣候協議 (Glasgow Climate Pact) 》,更為最後關頭減弱協議措辭力度而道歉哽咽。多項重要議題懸而未決,結果令各界失望。可是,此協議亦非一無是處。

科學界強調,到本世紀中葉,全球氣溫升幅必須控制在相比工業化以前高出 1.5°C 以內,以避免氣候變化帶來的災害,如極端高溫和風暴潮。他們亦敦促各國承諾在 2030 年前把排放量減少 50% ,並要求定期重新審視並提高標準,但一直以來均只聞樓梯響,未見積極行動。

是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沒有確保淘汰煤炭,還未能為發展中國家籌集在 2009 年《哥本哈根協議》承諾的氣候融資資金。即使完全按照《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承諾,全球升溫仍會超過 1.5°C ,或會帶來連串災禍——北極永久凍土層會因此融化,導致大量甲烷釋放;此外,南極西部冰蓋會加速融化,或導致海平面迅速上升;而赤道附近國家氣溫不斷上升,會使居民須依賴空調生活,但增加用電又將進一步加熱地球;隨著湄公河等三角洲因海平面上升而被淹沒,千百萬居民流離失所,糧食產量亦將會減少。

印度和中國等仰賴煤炭發展的國家要求把「逐步淘汰」燃煤發電淡化為「逐步減少」,如未有加以約束,可能反令其遭受全球暖化帶來的惡果。「逐步減少」燃煤發電這類說辭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UNFCCC) 機制中沒有可查證的衡量標準,亦無法量度各國成果,更不能協助控制全球氣溫上升於 1.5°C 以內。

故此,與其假裝成功,不如承認是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失敗,去其糟粕,存其精華,再反思當中不足。

是次大會重申要應對氣候危機,全球共同合作包容的行動非常重要,並承認公民社會、原住民、本土社區、青少年和其他持份者擔當重要角色。而各國同意提早於明年重新審視減排計劃,以努力保持1.5°C的目標可以實現。另外,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 (ISSB) 亦於大會期間成立,將有助全球企業如何匯報氣候相關和可持續發展訂立初步框架,鼓勵國際綠色金融。

其協議內容重點如下:

  1. 逐步減少燃炭發電和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
  2. 再次為《巴黎協定》達成共識,其中包括一直未有敲定的第 6 條,即國際碳交易市場運作的規範,以支持進一步的全球減排合作。
  3. 明年在埃及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須重新審視 2030 年氣候目標。
  4. 敦促發達國家兌現先前承諾的 1,000 億美元資助,並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資金,為氣候融資訂立新目標。
  5. 2025 年前要把用於氣候適應的資金增加至 2019 年水平的一倍,至少達 400 億美元。
  6. 為氣候帶來的損失和損害方面,提供創新技術以幫助較易受影響的國家,並討論相關資助。
  7. 支持公義轉型,令民眾不必在環境保護和生活之間做出抉擇。

由於外界普遍認為是次大會失敗,便冀望明年大會可以實踐更多,壓力更大。此外,未能達成全球協議,促使致力於實現淨零排放的國家要採取更強而有力的行動。其中例子包括歐洲引入其提議的「碳邊境調整機制」,以幫助其過渡到淨零排放;或是把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融資導向予更願意在 2050 年前實現淨零目標的國家。

在會議談判之外也有好消息——地球觀測衛星連續報告三種主要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排放和吸收能力大幅提高。隨著更多衛星的加入,到 2025 年前,它們可以提供全球每兩平方公里的溫室氣體資訊。屆時,到底是哪些國家正燃燒地球將一目了然。

香港政府應據是次協議積極行動,如開發和應用氣候智能技術,並按《香港氣候行動藍圖 2050》繼續制定過渡至低碳能源的政策。此外,政府亦應推廣零碳能源和加強能源效益措施,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發電和其補貼,同時為受綠色轉型影響最大的弱勢社群提供援助,共同朝向碳中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