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5 男女管武等罪成 3人判囚12周 2學生判感化、勞教
民陣去年元旦發起大遊行,7 人被指在銅鑼灣管有士巴拿、索帶等工具,遭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 9 罪,5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其中 4 人還押三周候判。裁判官鄧少雄今(1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兩名學生分別入勞教中心及接受 18 個月有條件感化令,其餘 3 人判囚 12 星期,其中一人另罰 1,000 元。
今日庭內坐無虛席,法庭需開設延伸庭。判刑後,旁聽席人士趁被告步入羈留室前,全數站立,先後舉手臂做心形手勢,形成一片心形人海。
三名被判囚被告分別為關偉洛、梁敏及任詠賢,他們早前分別被裁定管有扳手、鉗子、六角鎖匙及鐳射筆。裁判官同樣以判囚 16 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三人沒有案底,案發至今近 2 年,酌情減刑共 4星期,最終判囚 12 星期。任另承認管有兩部無線電通訊機,以判罰 1,500 元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後罰 1,000 元,從擔保金扣除。
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 23 歲女學生張旭敏接受 18 個月感化令,但須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等條件。至於 15 歲男學生,因案發時管有的槌子可構成重大傷害,被判入勞教中心。
首被告獲多人撰求情信盛讚品行
辯方今早求情時指,管有扳手罪成的被告關偉洛,與六旬父母同住,為家庭經濟支柱,平日須照顧因病殘障母親,並監督患精神病及糖尿病父按時服藥及打針。為免父親病情惡化,一直隱瞞父親他被告一事。
多人求情信對關品行讚譽有加。關現職僱主讚揚其工作表現,幾年間職位連升 3 級,更帶領職員關係由同事變成伙伴,直言「無論咩刑罰,都會再聘請佢」。關舊同學母親則寫道,其女多年前意外逝世,關與幾位朋友協同處理後事,事後更幫忙照顧年幼妹妹及替她補習,稱「見到佢傻傻、親切笑容,好似見返自己個女咁」。關的籃球隊友則指,關總是義不容辭幫人,如年輕隊員未有經濟能力出賽,他會二話不說掏錢幫忙。
律師指,上述事件足見被告品格良好,本案只是單一事件;控方也沒證據指被告管有扳手有傷人意圖,案情相對同類案輕,望法庭輕判被告。
23 歲女學生無依無靠 15 歲男學生有排球天賦
管有噴漆罪成的 23 歲學生張旭敏,父母早於 2017 年離異,和兄姊失聯,一直與母相依為命,至年初母親驟逝而頓失依靠,並承受情緒折磨。她對於未能見母親最後一面,未能與她在政見問題上和解感內疚。辯方引述報告,建議法庭判被告有條件感化令。
管有槌子罪成的 15 歲男學生,則為校內排球健將及球隊隊長。其前教練稱他有代表香港出賽能力,從不吝嗇教導低年級基本功,球隊相處融洽。報告指專案小組認為勞教中心適合被告,辯方則冀法庭考慮有條件感化令,助被告繼續學業及排球受訓,貢獻香港。
至於管有鉗子及六角鎖匙罪成的梁敏,辯方指他父母早逝,但沒誤入歧途,一直努力工作。而承認管有兩部無線電通訊器、管有鐳射筆罪成的任詠賢,則積極做義工,曾幫助流浪狗及戒毒所所友;公司對他評價甚高,願停薪留職等他服刑完畢。
7 被告被控 9 罪
被告依次為關偉洛(33 歲,美容公司倉務員)、李輿鑫(40 歲,無業)、劉子睿(21 歲,學生)、15 歲男學生、梁敏(25 歲,髮型師)、任詠賢(25 歲,閉路電視技術員)及張旭敏(22 歲,學生)。裁判官指,七人除於相鄰地點被捕外,案情沒有交集。
首 5 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其中被控藏有索帶的李輿鑫及劉子睿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三人罪成。
任詠賢被控於祟光百貨外管有兩部無線電通訊機及一支鐳射筆。他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藏有鐳射筆則被裁定罪成。
張旭敏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罪,指她於銅鑼灣軒尼詩道管有噴漆,早前亦被裁定罪成。
七人另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在崇光百貨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3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