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站暫時關閉

2019 年 12 月 1 日,有網民發起由尖沙咀遊行至紅磡,惟晚上黃埔花園爆發衝突。三男女被指在黃埔參與暴動,其中一人被加控管有鐳射筆。三人否認控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姚勳智審理。控方指,當晚有示威者破壞「吉野家」,雖然無證據顯示三被告有份破壞,但指控三人與破壞「吉野家」的示威者一夥,負責「把風」。

三名被告依次為何靖莎(23歲,美容市場策劃)、鍾梓軒(25歲,銀行文員)和陳詩玲(25歲,兼職社工)。三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2 月 1 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附近一帶參與暴動。陳詩玲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於在船景街與德康街交界管有一枝鐳射筆。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  年 12 月 1 日晚上約 7 時 48 分,若干身穿黑色衣服的蒙面示威者在紅磡船景街與德安街交界集結 。期間有示威者惡意破壞港鐵黃埔站 A 出口 ,並以障礙物、磚頭及雜物堵路。晚上約 8 時 07 分至 8 時 11 分,有示威者衝入位於德康街的「吉野家」 、 「元氣壽司」 及 「優品 360」 , 惡意破壞店舖外牆、設施及物品 。警方遂驅散和拘捕人群。

控方:第二被告曾拾起磚頭

針對第二被告,控方指,晚上約 8 時至 8 時 07 分期間,警方見到第二被告鍾梓軒身處德民街與紅磡道交界、在一大群黑衣示威者附近徘徊 。 其後 ,第二被告戴上手套從地上拾起一塊磚頭 ,沿船景街跑向德安街。約 8 時 14 分,第二被告遭截停,一塊磚頭從他手中跌落地。第二被告被捕後躺在地上,有示威者走近,使警長 X 不得不一邊向後走,一邊把第二被告拖走。附近有人一度伸手欲搶走第二被告,警長 X 遂大叫「行開」,該名人士立即逃走。附近的示威者以粗言穢語鬧警長,另一名人士更跑向他們,警長再次大叫「行開」。不久,更多警員到場增援。晚上約 8 時 15 分,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第二被告。

控方:2 被告曾高叫「警察!快!走!」

至於第一被告何靖莎和第三被告陳詩玲,根據開案陳詞,當晚約 8 時 16 分,警方正驅散及拘捕人群,期間有警員一邊跑一邊大叫「記者,行開!」、「站著!別動!」。一名女警員走近「吉野家」時,聽到第一被告和第三被告大叫「警察!快!走!」。警方隨後在船景街與德康街交界截停兩被告,以「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罪名拘捕二人。

當時三名被告均佩戴口罩,第二被告則戴上白色手套及護目鏡。第一被告被搜出 22條白色索帶、 一個灰色呼吸器、三雙手套、一件白色雨衣、三張八達通卡、六張手提電話 SIM卡 ;第二被告的背囊內有一支網球拍;第三被告被搜出一枝鐳射筆、一副護目鏡、一個呼吸器過濾器、一瓶生理鹽水、四張八達通卡、以及一個透明可再封膠袋,內載有一卷膠紙、一卷繃帶、九包生理鹽水、66 包繃帶等。

案件編號:DCCC 171、17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