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The White House

【文/姚俊業(思匯政策研究所和 HK 2050 is Now 氣候變化及夥伴合作主管)、陳樂澄(思匯政策研究所研究分析員)、楊敬雯(思匯政策研究所助理營運經理)】

第 26 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COP 26) 於日前結束,與會各方就如何落實《巴黎協定》談判。各界對其中達成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並不滿意,因按照各國當前承諾的減排目標,難以實現《巴黎協定》,但就氣候融資相關的議題而言則有一定的成果。

各國於《巴黎協定》同意,在 2050 年前全球氣溫升幅必須控制在 1.5°C 以內,以避免氣候變化帶來的災害,並要求每 5 年重新審視和提高標準,以確保可確實執行。然而,各國領袖一再缺乏具體承諾。如在 10 月結束的 G20 峰會,儘管全球主要經濟體的領袖承諾採取「有意義和有效的行動」努力減緩全球暖化,但他們沒有落實任何措施或約束以在 2050 年實現淨零排放。

英國自然歷史學家大衛.艾登堡爵士敦促各國在 COP 26 應要轉危為機,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如放任目前情況,不立即採取更多措施制止,到本世紀末,地球就會陷入變暖超過 2°C 的危機。但他仍抱有希望,相信人類是「地球歷史中解決問題的能手」,並呼籲各國領袖應對氣候變化時須為年輕一代著想。

要減低碳排放,應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此將徹底改變人類生活方式,其中牽涉數萬億美元的全球經濟產業鏈和相關員工的生計——這過程將非常艱鉅,對發展中國家尤是挑戰,因為煤炭此類廉價能源有助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如果沒有低成本且容易擴展的可再生能源替代,這些國家將繼續處於經濟增長與可持續發展的兩難。

此外,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韌性亦對發展中國家亦非常重要。如果基建設施無法應對極端天氣,未能抵禦氣候變化帶來的自然災害,颶風、暴雨和山火等天災均會摧毀家園,弱勢社群更是首當其衝,其衍生昂貴的維修費用亦為經濟帶來沉重負擔。可是,據報告指出, 2017/2018 年度用於氣候適應的資金只佔氣候融資總額5%,金額遠遠不足以用於應對氣候變化,使發展中國家經濟容易陷入受氣候危機影響的惡性循環之中。

然而,事實可以不必如此。除了為國內減碳投資,發達國家還須兌現《哥本哈根協議》的承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至少 1,000 億美元用於氣候行動——但僅計算 2019 年度的援助,就有至少 200 億美元仍未兌現。

故此,是次大會其中一項重要議程是推動各地政府以至私人企業的氣候融資,其中亦包括停止投資化石燃料項目,並為高碳行業開發轉型金融工具,以助實現淨零排放。《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中敦促發達國家兌現於每年提供 1,000 億美元氣候資金的承諾,並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金額,為氣候融資訂立新目標。此外, 2025 年前要把用於氣候適應的資金增加至 2019 年水平的一倍,至少達 400 億美元。

另一方面,私營企業亦有提出協助融資。大會期間,經濟學家暨前英倫銀行和加拿大央行行長馬克.卡尼宣布,由超過 450 間金融機構組成的「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 (GFANZ) 」承諾,把其所管理超過100萬億資產的投資方向與《巴黎協定》的目標保持一致,並每 5 年重新審視,以助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香港交易所亦宣布加入上述聯盟和「淨零金融服務提供者聯盟」 (NZFSPA) ,推動全球向淨零經濟轉型,並就於2050年前達成淨零排放制定詳細計劃。

部份發展中國家希望發達國家以捐贈而非貸款形式提供氣候融資,並就氣候帶來的損失和損害方面給予補償。雖然上述要求落空,而單憑《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的撥款亦仍然不足,大會主席岑浩文也批評協議並不完美,但各國有共識要再進一步改善。

要確保全球氣溫升幅保持在 1.5°C 內,各國還須付出額外的努力,使全球氣候合作更為有效,產生協同效應。會議過後,各地領袖應盡力協調,訂立目標須符合大眾期望和要求,包括社運人士、年青一代,以及最容易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