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辛州槍殺案 18 歲男子罪名不成立 槍械文化再掀爭議 拜登稱憤怒但支持法院
在美國廣受爭議的槍殺案中的 Kyle Rittenhouse 被控 2 項殺人罪、1 項蓄意殺人未遂、2 項危害安全罪,法院昨日(19 日)裁定 6 項罪名不成立,指開槍是因為他別無選擇,出於自衛。總統拜登對判決表示憤怒,但仍支持法院決定。
住在伊利諾州的 Kyle Rittenhouse 案發時 17 歲。他看到美國威斯康辛州內的城市基諾沙(Kenosha)內一連兩晚、因黑人 Jacob Blake 被警察射 7 槍至癱瘓而引起的騷亂,遂與其他持槍人士前往該州,聲稱要保護當地的車輛經銷商。他辯稱自己曾為至少兩人急救、滅火及清理塗鴉等,又指自己在混亂中嘗試制止想殺他和搶他槍的人,「我並沒有做錯,我當時正在自衛」。
左派:槍械文化失控 右派:自衛開槍屬權利
Kyle Rittenhouse 聽罷裁決全身抖震、激動流淚。數十人在法庭外等候裁決,宣讀裁決後有人示威,手持「Killer(殺人犯) Kyle」、「No justice no peace(沒有公義,沒有和平)」等標語表示不滿。美國不少左派人士認為,判決顯示美國槍械文化不受控制,而右派及持槍權支持者則支持判決,認為 Rittenhouse 是個英雄,自衛開槍屬個人權利。
事件亦牽涉美國種族議題,有數名非裔社運人士在週五的判決宣讀後表示,如果 Kyle Rittenhouse 是黑人,美國警方和法院可能會作不同的判決。
Kyle Rittenhouse 在去年 8 月 25 日射殺一名 26 歲及一名 26 歲男子,以及射傷一名 28 歲男子,被控 2 項殺人罪、1 項蓄意殺人未遂、2 項危害安全罪均不成立。
社會各界擔心會引起新一輪的示威浪潮,總統拜登亦發聲,表示認同裁決令不少美國人,包括他自己都憤怒,但仍表示支持裁決,呼籲國民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