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傷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案件今 ( 22 日 ) 續審。控方盤問被告指,涉案片段顯示,灰色衫男子即被告,當時是有意識地選擇咬趙的耳朵,而非選擇咬鼻子或嘴唇 。被告表示「這個你要問他」,主控問「咪係問你囉」,法官亦表示「佢係邊個 ?」,被告則指「片中人是我,但我當時真的沒有印象,你叫我代表他,我說不出這個話。」

法官張慧玲向被告解釋指,他只須根據片段顯示的客觀內容,回答是否同意片中灰衫男子的行為有意識。被告則指「看到咬耳朵就是耳朵,我也不知道」。控方再指,被告是否同意片段顯示,灰衫男當時四肢及上下顎的動作,是受到腦袋控制。被告則指「但我當時沒有印象,我怎麼可以回答同意不同意。」

被告:不清楚「片中人」有沒有意識

控方再澄清問題指,由涉案片段可看出灰衫男有意識,被告答「我不清楚」。控方續指,片段可看到灰衫男有意識地咬掉趙家賢的耳朵,被告答「你叫我怎麼回答,我身上沒有貼好人還是壞人的牌子,看一個人的表面,你怎麼知道?」,主控再問「片段可睇到行為有無意識?」,被告則指「我沒有這個水平,謝謝!」 控方另指,片段顯示,灰衫男左手仍拿著背囊,並指「一個無意識嘅人,係唔會有意識咁企喺度,揸住個背囊?」,被告答「同意與不同意之間吧」,主控再問「半同意?」被告解釋指,「有意識的人,有時候也不會知道自己手上拿著甚麼東西」。

控方又盤問指,他於背囊中拿出刀具,是有意識行為,被告表示是「自我反應,即腦袋空白時,不會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太古城中心外涉傷人男子

被告指對事件無印象 惟事後向警投訴遭多人襲擊

被告又於主控盤問下表示,被告對於片中顯示,他曾持刀傷人,咬掉趙家賢的耳朵,及後遭在場人士拳打腳踢的情況,並無印象及腦袋空白。控方其後質疑指,為何他於案發同月 21 日,曾向警方投訴,他案發當日於太古城中心西門外,遭大批人士襲擊。被告稱他是看過妻子給他的涉案片段後,才作出投訴。

被告否認誇大案發前喝酒份量

控方又向被告指出,他清楚知道案發當日自己傷人行為的本質,並誇大自己案發前喝酒的份量、假稱案發前去焗桑拿,是想營造一個自己遇襲後「腦袋一片空白的假像」,被告全盤否認。惟被告早前接受盤問時,確認自己知道喝酒後焗桑拿可有致命危險,並表示自己不下十次曾於喝酒後焗桑拿,因為雖然健身房規定喝酒後不可焗桑拿,但職員不會規管。

被告早前以普通話自辯指,案發當日,他在家中喝了 3 杯中國白酒、 3 罐啤酒,因酒氣太大及家中有友人到訪,覺得不方便,遂前往健身房沖涼,回家途中他於太古城中心聽到有人叫「光復香港」,他離開中心時隨口說了一句「光復台灣」,未幾遭兩女一男指罵,當中男子曾衝前打他,他舉手阻擋,隨即「腦袋一片空白」,他其後醒來覺得頭很痛,看見手上「怎麼扣上手銬?」,警察指他傷人,但他自己沒有印象,妻子後來用手機播片給他看,他才得知事發經過。

被告陳真(案發時48 歲,報稱無業),被控三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涉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於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淪、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三人,陳又被指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案件編號:HCCC2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