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涉 Donki 遙控電話偷拍 4 女裙底 被指候查時疑藏手機及遙控器
今年1月,38 歲交通警涉嫌於尖沙咀 Donki 偷影 4 名女子裙底,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今(23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被告於Donki保安室等候調查時,坐在一黑色圓凳上。警員發現黑凳與另一張凳交疊,並透過圓凳上的孔洞設計,看見兩張凳之間夾著一物件。警員搜查後發現物件貌似遙控器,並懷疑被告將它藏於兩凳之間,被告被懷疑把偷拍的手機收藏在貨架上。
警員16849郭志文(譯音)供稱,案發當天奉命前往Donki 處理本案。郭甫到達Donki 的保安室,便看見被告坐於一黑色圓凳上。被告主動交出手提電話,聲稱從未偷影裙底,又解鎖電話讓郭檢查。郭檢查後未有發現,並要求被告移去另一位置坐下,以防他逃走。
警員供稱看見兩張凳之間夾著物件
保安黎玉田(譯音)向郭播放自己拍攝的片段,片段顯示被告左手持黑色環保袋,右手有㩒掣動作。郭其後搜查保安室,發現被告剛才坐下的黑色圓凳,一直疊著另一張圓凳;而郭透過圓凳上的孔洞設計,看見兩張凳之間夾著一物件。郭取出物件,只見它呈圓形狀有按鈕,郭懷疑它是遙控器。
被告疑於貨架上偷藏「兇器」
事後有另一名保安表示,於家品部貨架撿到一部IPhone X 。保安透露貨架與截停被告的位置相近,而被告被帶去報警時曾經過貨架,他懷疑被告途中將IPhone X 藏於此。郭就此事查問被告,惟被告指電話並不屬於他。郭當場拘捕及警誡被告。
警長按遙控器按鈕 發現電話鏡頭立即運作
郭指警方未能解鎖Iphone X;郭另檢取一個黑色環保袋,內裏有黑色背心,懷疑被告以此固定電話方便偷拍。偵輯警長51643供稱,曾於案發當日測試遙控器,他按下按鈕後,IPhone X 的屏幕立即發光,鏡頭顯示現場影像。
裁判官葉啟亮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不會傳召任何證人,控辯雙方將於12月15日陳詞。
被告蘇賢浩(38 歲,交通警)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於今年 1 月 21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二期地庫「驚安的殿堂」,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女子 X 裙底。
KCCC20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