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23日)正式落案起訴一名前警衞員,指被捕人在過去 18 個月內三度以合共 8,000 元行賄上司,以求獲安排署任及擢升助理主管,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周四(25 日)將會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進行答辯。事發時,該名男警衞員在沙田水泉澳邨工作。

廉署指,被告在案發時任香港警衛的警衞員,派駐沙田公屋水泉澳邨工作,屋邨由一名主管及數名助理主管管理。如果助理主管缺勤,主管可酌情指派警衞員署任該職位,署任警衞員會有每日署任津貼。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之後展開調查,期間被告所屬保安公司香港警衛,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在完成調查之後,廉署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決定落案起訴該前警衞員。該名前警衞員名為鄧金牛,57 歲,為香港警衛有限公司前警衞員。他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現已獲保釋,周四(25 日)會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進行答辯。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 2019 年 4 月 4 日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香港警衛主管提供兩筆賄款合共 6,000 元,作為安排他署任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 2020 年 11月 1 日至 30 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警衛一名助理主管提供一筆 2,000 元的賄款,作為協助他擢升為助理主管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