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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歲中學英語男老師涉 2019 年,邀請當時 15 歲的女學生到他住所看 Netflix,期間非禮女學生,並在兩人發展成情侶後,多次在沒戴安全套下性交。男老師否認非禮、非法性交共 7 罪,今(24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辯方質疑女學生會向被告發出語帶雙關、有性暗示意味的訊息,例如「次次去完你屋企,某個部位分泌物都好多」,又指她是因為被告提分手,心生怨恨才報警報復,女學生一一否認。

辯方盤問時,指 X 只是上被告屋企,一同看電影和打遊戲機,並無發生性行為。X 否認,強調有發生性行為。辯方繼續質疑,X 願意繼續到被告家中,是因為從無發生過性行為,因此無發生下體疼痛的情況,X 否認,指雖然她有因為性交後下體疼痛而感到不開心,但她與被告見面時是開心的,而且她認為性交對情侶來說屬正常,加上當時她對性一知半解,以為感到痛是正常。

辯方指出,X 會向被告發出語帶雙關、有性暗示意味的訊息,例如「次次去完你屋企,某個部位分泌物都好多」。辯方質疑,X 是出於對性好奇,而且與被告為情侶,故以有關說話「互相挑逗」。X 反駁,她只是向被告表達每次和他發生性行為後,她都會感到痛或分泌物好多,「想講返我有呢啲狀況」。X 強調她不會和被告開涉及性的玩笑,每次都是被告先主動挑起帶性暗示意味的說話,「我唔知點答」。惟辯方質疑這些狀況可以在性交後,當面和被告商討。X 回應因為她內向,加上需時調節才能用文字表達狀況。

法官質疑指女孩第一次和男生有性行為 「你覺得記憶唔深?」

辯方又問 X,是否對被告有性渴望?X 表示她自小缺愛,被告的關心令她對他產生好感,因此她期待被告的關心,而非只有性。辯方質疑 X 在追問下,聲稱忘記與被告拍拖的細節和時間,但偏偏記得性交的日子,X 解釋因為性行為「帶畀我嘅感覺同記憶好深,因為好痛」。辯方追問:「咁你講唔講到個日著咩衫?」X 表示講不到如此瑣碎的事情。

法官陳廣池打斷,直指對辯方的提問「好詫異」,反問辯方「一個女仔第一次同男仔有性行為,你覺得記憶唔深?」辯方指,X是因為被告和她分手,X 懷疑被告一腳踏兩船,心生怨恨,才報警報復。X 否認,指自己曾經和與 X 發生關係的另一名女同學討論被告,當時二人語氣輕鬆。X 表明雖然她因事件而傷心,亦「睇清被告為人」,但她無因而怨恨和報復被告。辯方在盤問期間,就 Whatsapp 內容作解釋,指X提到的「不明液體」,是指她食飯時留下的污漬。X 否認,指這意指被告在她身上留下的精液。案件明續。

被告馮霆麾(37 歲,中學英語教師)面對兩項非禮及 5 項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涉嫌於 2019 年 1 月 13 日至 8 月 2 日期間,在被告位於元朗的住所內,分別非禮女童 X 及與她非法性交。案發時,X 為 15 歲中四學生,而被告是 X 的英語教師。

案件編號:DCCC3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