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擬認設計派發港獨傳單 中五男被告要求考試後答辯遭拒 法官:學生永遠有試要考
中五男學生及女文員,被指於去年設計及派發「宣揚港獨傳單」,遭國安處拘捕並控以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25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表示男被告需考校內試至下年 1 月 21 日,而女被告已還押近半年,望二人可於不同日子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則堅持兩人需於同日答辯,認為「學生永遠有試要考」、「唔係難以補救嘅缺憾」,押後案件至 1 月 17 日,並拒絕兩人的保釋申請。
曾代表陳同佳的大律師梁耀煒今代表兩被告,指兩人打算認罪。梁指女被告已還押近半年,若她被判監 1 年,加上認罪及行為良好等刑期扣減因素,最終只需入獄 6 個月,望盡早安排答辯聆訊。至於就讀中五的男被告,需考校內試至下年 1 月 21 日,望完成所有考試才答辯。梁建議兩人可於不同日子答辯。
兩被告均申請保釋,惟遭郭官拒絕。至於聆訊日期,郭官認為案件由同一法官處理較為適合,而兩被告年齡差距較大,判刑時要考慮是否涉及利用及唆擺等加刑因素,需於同一場合處理。郭官指,「學生永遠有試要考,校內試考少一次,下次可以追返,唔係難以補救嘅缺憾。」郭官又指本案牽涉國安法,「做到嘅法官唔係咁多」,堅持兩被告需於同日答辯。
本案首被告為曹雪芯(45 歲,IVE 青衣分校文員)已還押數月,次被告黃俊偉(17 歲,九龍工業學校中四學生)早前獲准保釋。
控罪指,兩被告於 2020 年 5 月至 12 月 11 日,一同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據悉次被告被指負責設計,首被告被指則負責列印及派發傳單。
案件編號:DCCC7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