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年 7 月裁定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判囚共 9 年。唐其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今 ( 26 日) 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彭偉昌定下上訴正審日期為 2022 年 3 月 22 至 23 日。上訴方庭上透露,因認為原審法官誤解證據,沒處理重要事項,故上訴時會牽涉原審時數名證人的部分證供,包括警員及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援劉智鵬。

唐英傑原審時經法援委聘伍展邦律師行。上訴人唐英傑今由新律師行「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代表。

至於大狀團隊仍包括原審時已為代表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陳碧琪,但原審團隊中另一位大律師、初選 47 人案被告之一的劉偉聰,早前已確認不再代表唐,其位置今由大律師關文渭取代。

上訴正審將於明年 3 月底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誤解證據

就着本案的時間表,法官向雙方提議,由上訴方須於 2022 年 1 月 14 日提交書面陳詞,答辯方律政司可有兩星期書面回應,上訴方的書面回應將於 2022 年 2 月 4 日呈交,最後正式審訊會在 2022 年 3 月 22 至 23 日進行。據了解,是次審訊為「合併聆訊」(roll-up hearing),即上訴許可及上訴審訊會一併處理。

上訴方庭上表示,因認為原審法官在處確證據時有誤解,沒有處理重要事項,因此將會邀請法庭翻看 3 至 4 名證人的部分證供記錄,相關證人主要為警員,以及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援劉智鵬。另外,正審時上訴方會播放一至兩段影片,為時不會太長。

劉偉聰被踢走    法援署早前回覆為免影響受助人利益

早前已有消息指,法援署將原審時代表唐英傑的伍展邦律師行,改為指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的合伙人曾擔任深圳市政協常委唐英傑;而原審代表大律師、本身是初選 47 人案被告之一的劉偉聰亦不再獲指派代表唐。

法援署日前回覆《立場》查詢時,不點名指如個別律師如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即使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又重申根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刑事法援受助人並沒有法定權利選擇律師。

2021 年 7 月 8 日,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早前獲准保釋的劉偉聰抵達法院。

案件編號:CACC1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