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演變成衝突,7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今(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當中 25 歲男生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一度要求撤銷保釋,惟裁判官香淑嫻認為「唔知還押幾耐先有得判」,最終批准保釋。男生案件押至 1 月 7 日求情,餘下被告屆時亦會答辯。另外,早前因 11.11 中大暴動案被判監 4 年 11 個月的符凱晴,亦是本案被告之一,她出庭時精神不俗,其朋友向她高舉心心手勢。

被告楊俊傑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案情指,當日有獲不反對通知書的「荃葵青遊行」,約 1 萬人參與。其後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警方推進至聯仁街時,仍有 500 名示威者,故警司陳思達要求警員拘捕現場人士,包括本案 7 名被告。晚上 6 時 45 分,督察林泰金看到被告楊俊傑用長形物體擊打其他警員,遂大叫「警察」。被告見狀嘗試擊打林,他以雙手保護,最終制服被告,並交由偵緝警員 8277 鎖上手扣。

官拒被告還押   著被告下次提訊再申請

裁判官香淑嫻應辯方要求,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至明年 1 月 7 日求情,餘下被告屆時亦會答辯。除了因另案服刑的符凱晴,法庭批准眾被告保釋。

立場新聞圖片

被告楊俊傑一度要求撤銷保釋,裁判官聞言問:「佢想還押呀?」律師同意及稱是被告指示。裁判官認為本案未必由她判刑,實際情況要待之後處理的裁判官決定,「我唔知佢還押幾耐先有得判喎⋯⋯佢想(還押)都好,我都會俾佢擔保」,著被告於案件再訊時提出申請。

7 人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

7 名被告依次為何卓軒(23 歲,運輸工人)、符凱晴(23 歲,學生)、牛致行(21 歲,學生)、郭芷晴(21 歲,教師)、楊俊傑(25 歲,學生)、張家榮(24 歲,無業)及李㑊橉(28 歲,調酒師)。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25 日在荃灣楊屋道參與非法集結。

何另被控襲擊警員 9670 馮權安;符另被指管有一個鐳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被控管有一塊磚頭;楊被襲擊督察林泰金。

案件編號:WKCC37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