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來源:Mohamed Hassan @ Pixabay

〈「官派律師」正式啟動〉是鄒幸彤 Patreon 最近的一篇貼文。感覺對該文幸彤比從前的一些貼文寫得更細密,想像她可能是更加適應了牆內的環境,所以能夠對寫作下更多心思吧。照估計她的牢獄生涯不會很短,牆外的人應該還有很多機會看她的獄中反思及其心路的發展。

在該貼文中幸彤反思了法律援助署最新的「官派律師」制度,及其帶來的種種流弊。例如,她說:「……如果有跟進過內地的良心犯案件,就不難發現,官派律師簡直是阻斷當事人和家人、支持者、甚至外界接觸的不二利器,讓案件能在完全秘密的狀態,完成一個『有律師』的所謂公平審訊,並讓當事人或家人自行選擇的律師完全沒有插手的機會。」又例如,她強調當中存在關於信任的大問題:「……法援的這個改革……是實實在在地損害了被告人的法律權利,甚至影響了公平審訊。尤其在性質比較敏感的 — 或者在當權者已經未審先判,以其他方式宣告了被告『有罪』— 的案件中,被告人能信任其會繼續不畏權勢地去辯護的律師真的不多。如硬要指派一個當事人無法信任和溝通的律師,根本無法進行任何有實質意義的辯護。」

幸彤亦分析了政治犯於該制度下的可能選項,並指出學會自辯的重要性:「若然決心以政治姿態面對政治審訊,不想讓自己在審訊中被極可能具建制派政治背景的律師代言,那學會自辯,或許也是這個時代的必修課吧。只要不執著於法律論點的爭拗和勝敗,自辯也就並非一件那麼恐怖的事。只要把事實和道理說清楚就好,就像我們平時搞社會運動也要做的公共論述一樣。」就此,她最後不忘作些呼籲:「不知道會不會有律師朋友願意給政治犯們上一上自辯課?」

說到學自辯,我能想到的是,其中一個要處理的問題是心理障礙,如在庭上過度緊張,便難有好表現。假如未被還押,建議可以多點到庭旁聽,習慣一下法庭氣氛、熟悉一下法庭程序(也可以同時做「旁聽師」啊,一舉兩得),那便可以減低陌生感、不確定感所帶來的恐懼。另外,亦可以訓練公開演說的能力,比如參加相關的團體活動,如 Hong Kong Toastmasters Club 的;然而此等訓練需時浸淫,可能遠水不能救近火,較適合較遠未來的案件,但這些訓練其實在日常生活裡也很有用,不一定是為了法庭自辯(下一項亦如是)。還有,幸彤以上提到的「把事實和道理說清楚」的能力,批判思考的訓練便很有用了,譬如可多讀些說理清晰、邏輯嚴謹的文章,而更重要的是自己多嘗試寫這樣的文章,訓練表達、推理和論證的能力,收到反饋後(如果有)再改進,日子有功。當然,學法庭自辯亦有網上資源可供參考,如相關的 YouTube 視頻。

不過,若是已被還押,限制便大了很多,惟有盡量做類似的事情,或看看牢裡牢外有否能人異士(如幸彤說的「律師朋友」)可以幫一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