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

澳門「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日前被指涉經營不法賭博平台被溫州法院通緝,其後被澳門司警拘捕,澳門刑事庭法官今早(29日)下令羈押周焯華,他被送往路環監獄。內地亦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同日召開「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從嚴懲治開設賭場犯罪」新聞發佈會,通報有關情況。會上最高檢發布數宗開設賭場犯罪典型案例,指網絡賭博為「社會危害性大」的新型開設賭場犯罪,嚴重損害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為嚴厲打擊相關罪行,今年 3 月將「開設賭場犯罪」第一檔法定最高刑罰,由 3 年提高到 5 年,並增加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的新規定。

內地開設賭場 最高檢指犯罪率 3 年間有上升趨勢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今(29日)同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數宗開設賭場犯罪典型案例,當中涉案資金由 697 萬餘元至 3 億餘元不等,數宗案例的被告被控開設賭場罪、偷越國境罪等罪名,判處 2 年 6 個月至 8 年 6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判處相應的罰款。檢察院表示為依法嚴懲,緩刑並不適用於同類案件,將要求被告繳交相應的罰款,以剝奪其再犯的能力。

此外,發布會上引述審查逮捕和起訴的數據,指開設賭場的犯罪率 3 年間有上升的趨勢。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指為嚴厲打擊開設賭場犯罪,今年 3 月對《刑法》第 303 條進行了修改,將開設賭場犯罪第一檔法定最高刑罰從原來的有期徒刑 3 年,提高到 5 年,並增加了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的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303 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檢察院指網絡賭博為社會危害性大的新型開設賭場犯罪,借助互聯網的便利性,搭建網絡賭博平台犯罪牟取暴利,同時打著網絡遊戲、虛擬幣等幌子吸引群眾參與,嚴重損害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並損害社會誠信及秩序。

最高人民檢察院亦列舉例子,指有劉姓及曾姓等共 11 人開設賭場案,案情類近周焯華一案,都是被指通過網絡設立網上賭場非法獲利。該案涉案賭資流水高達 24 億元人民幣,犯罪集團非法獲利共 2400 多萬元人民幣。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於今年 3 月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 11 名被告 7 年至 1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處最高 55 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值得留意是,大部分涉案人士如負責賭場財務管理的核心人士,滯留境外未歸案,檢察廳與公安透過督促等方法,勸喻他們從境外回國投案。

周焯華被指涉網上開賭吸內地客 現正羈押中

綽號「洗米華」的澳門「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被指涉嫌在中國境內開設賭場等,澳門司警早前公布偵破周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拘捕11人,當中 9 人需被拘留,指他們涉嫌不法經營賭博和清洗黑錢,被移送檢察院偵辦。澳門司警日前被問到會否將疑犯移交內地,當局未正面回應,僅稱會按澳門法規處理。

澳門司警指案件以周姓主腦為首,利用在澳門經營娛樂場貴賓廳的業務,在海外架設賭博平台,並招攬內地居民作不法的網絡賭博,期間所獲的不法財產,以其娛樂場貴賓廳的帳戶經地下錢莊,用不法途徑轉移。初步盤問後,眾人均承認架設海外平台,及進行有關電投的犯罪活動。但對其他調查拒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