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冤案】師爺、大狀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將轉介區院審理
25 歲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一度判囚 23 年,服刑 5 年後,今年 8 月上訴得直,無罪釋放。法官又在判詞質疑當年涉游說青年認罪的「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案底纍纍,卻受僱於律師行等。該師爺及當年代表馬認罪的大律師張曉惠,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2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 1 月 10 日再訊,待準備轉介文件,將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
陳強利今天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訊,他同時放棄 8 天覆核保釋權利;張曉惠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陳強利(58 歲,退休人士)、張曉惠(33 歲,大律師),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二人於 2017 年 1 月 27 日至 11 月 21 日期間的若干日子在香港,與馬家健等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在荃灣法院 2016 年一宗刑事案件中:
(A)虛假表示洪智謙沒要求馬家健接收郵包
(B)聲稱洪智謙不涉及案件
現年 25 歲青年馬家健於 2016 年捲入一宗企圖販毒案,指他向友人洪智謙借出地址收取包裹,當中藏有逾一公斤可卡因。該名友人同被捕,其後獲撤控。馬一度被判囚 23 年,服刑近 5 年後,於本月 11 日上訴得直。上訴庭批評案件疑點重重,包括控方放棄檢控案中刑責較重的人、馬認罪後發現其律師團隊由該被捕人士介紹、又質疑律師行聘用案底纍纍的「師爺」陳強利(Paul Chan)等。
案件編號:KCCC 23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