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 25 歲男建築工人被指今年年中先後向 6 名女小學生露出陰莖,被捕後被警方發現其手機內藏有偷拍的裙底照,及其在港鐵車廂內露體自拍照,遭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 6 罪,今(1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將被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12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申請擔保,控方反對,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批保釋。被告還押懲教看管,並棄保釋覆核權。

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調查包括讓六名 9 至 12 歲女童作認人手續,看她們是否認得是被告露械,又會將被告手機送到警察科技組,檢查有否其他猥褻照,警方亦會索取案發地點閉路電視分析。

被告謝加寶(25 歲,建築工人)被控 2 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及 4 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及 19 日,分別在石硤尾中央遊樂場及深水埗白田村 1 樓平台內向他人裸露陰莖;於同年 5 月 13 日、5 月 31 日、6 月 4 日,分別在港鐵石硤尾站、某地鐵車廂內,以及某兩處公眾地方偷影裙底。

案件編號:WKCC48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