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一小野豬進入淺水灣影灣園 保安報警漁署捕殺 稱民居出沒構成危險
漁護署本月 12 日公佈新措拖,捕捉市區出沒野豬,並會即場殺死。據報,昨晨兩隻野豬進入淺水灣影灣園,於屋苑範圍內草坡覓食。報道指,兩隻野豬其後返回山上。惟漁護署今日(2 日)回覆查詢時表示,人員翻查記錄後,發現該兩頭野豬曾在市區被捕捉及搬遷到郊野,考慮到兩頭野豬在民居出沒,對公眾構成危險,已將其「人道處理」。亦即已被「人道毀滅」。
根據《明報》報道,昨日清晨 6 時許,有淺水灣道 109 號影灣園住客,發現一大一小野豬闖入屋苑範圍,在公園徘徊、斜坡覓食,保安員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持盾戒備,並通知漁護署人員到場,警員之後以警棍敲打盾牌驅趕,野豬跑上斜坡返回山上。
惟漁護署今日回覆《立場》查詢時表示,署方接到警方轉介後派員視察,並在有關屋苑,發現兩頭分別重約 25 及 70 公斤的雌性野豬。根據記錄,該兩頭野豬曾於市區被捕捉及搬遷至郊野。考慮到該兩頭野豬在民居出沒,會對公眾構成危險,遂將其捕捉及「人道處理」。
自漁護署本月 12 日實行新措拖,捕殺市區出沒野豬後,至今已至少有 13 頭野豬因此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