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健康碼】「安心出行」暫無需實名 薛永恒:保留返與時並進的安排
政府宣佈 12 月 10 日,推出「香港健康碼」要實名登記,屆時需配合更新至 3.0 版本的「安心出行」使用,市民若要申請「港康碼」,需要上載 「安心出行」記錄的 21 日行蹤,以便當局比對高風險地區。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強調,「安心出行」不論是 2.0 還是 3.0 版本,資料亦是存在市民手機之中,直到市民申請「港康碼」,只會在市民「同意」下上傳「安心出行」記錄。但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說,如虛報資料,或要負上刑責。
對於「安心出行」會否有需要轉為實名制,薛永恒說,現時安心出行沒有實名制的需要,在未來亦都見不到這樣的需要,但過程中會「不時與時並進」、「大家喺防疫抗疫嘅需要,而社會大眾又有共識,係需要進行安心出行實名制嘅」,但不會在現階段就說會或不會。
稱不會自動上傳「安心出行」記錄至「港康碼」
香港市民用「安心出行」不用實名登記,如要上傳「安心出行」紀錄到「港康碼」,一定要上傳自己「安心出行」的紀錄。如市民有兩至三部手機,都有「安心出行」,可將所有手機的紀錄都上載。但資料會否自動上載至政府的雲端系統?
薛永恒稱「安心出行」強調資料只會存在大家的手機。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稱所有上傳的記錄均需要市民同意(consent),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稱,整個上傳記錄都是由用戶自己去做,「唔會自動上傳,冇呢個可能。」
「安心出行」上載資料不準確或負刑責
被問到如果用戶上載至「港康碼」的記錄不準確,去了內地或澳門發現行蹤有問題,會否追究或有刑事責任時,薛永恒起初指,「肯定如果提供錯誤或虛假的資料,係會有一個刑事責任」,但隨後被問到,如果漏報是否都有刑事責任時,薛永恒卻稱不會,「除非相關人士係作出一個刻意、虛假的出行記錄的上傳,才會承擔法律後果。」他解釋,如果市民去到一些地方沒有安心出行,「想掃都掃唔到」,最後發現那是一個高風險地方,去到沒有「嘟」,就不屬於是一個有刑責的問題。
林偉喬指,負上刑責的情況是,在明知的情況下虛報資料,如在明知的情況下,「你將人哋,你朋友又好,其他人嘅手機嘅資料,上傳去製造個健康碼」,則有機會構成一個刑責。
「安心出行」實名制? 薛永恒:保留返我哋可以與時並進嘅安排
「安心出行」稍後會否亦有需要實名制?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說,現時「安心出行」沒有實名制的需要,在未來亦都見不到這樣的需要,「但係呢個疫情都係來勢洶洶,希望大家理解,一切技術安排、科技安排,係配合防疫抗疫嘅需要」過程中會「不時與時並進」、「大家喺防疫抗疫嘅需要,而社會大眾又有共識,係需要進行「安心出行」實名制嘅」,但不會在現階段就說會或不會。
記者再追問,以往「安心出行」亦是自願使用,但一年後卻又要強制使用,是否代表政府有意一步一步將「安心出行」變成實名制?薛永恒強調現階段沒有任何計劃進行實名制,但如果在未來一後很長的時間,「安心出行會唔會有更新版,令佢更有效去使用呢」,「喺呢到我哋保留返我哋可以與時並進嘅一個安排。」
黃浩華:技術上可以做到「分拆」兩種使用的功能
軟件工程師黃浩華指,技術上的確可以做到「分拆」兩種使用的功能,「程式設計係可以喺用戶同意下上載個人資料,唔同意的人就可以繼續如常線下用。」不過他提及,「安心出行」是否做到要視乎程式編寫,不能一概而論。他呼籲政府應盡快交代更新版的技術文件,及公開資訊保安測試的內容,「有冇知道?做得夠唔夠?係咪嚴謹?」
就在技術上可否不使用更新版的「安心出行」,黃浩華就表示,理論上在離線、未有連接任何網絡下,「安心出行」程式並不能自動更新,「係阻唔到你用2.0版本,不過法律有冇要求就唔知」,建議政府盡快解釋是否必定要使用更新版的「安心出行」,避免出現誤墮法網的「尷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