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前年 7 月 28 日上環爆發激烈衝突,44 人被控暴動,分成三案處理。當中涉 24 名被告的第二案,早前認罪的被告簡健煌今日親自陳詞,強調自己無愧於心,「當一個城市有暴動的時候,應該感到羞愧的不是人民,而是政府。」他又引用馬丁路德金所言,「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

陳詞全文:

閣下你好,多謝閣下勸喻我申請法援,但我選擇用暴動罪被告身份作以下陳述。

先說暴動的近因,7 月 28 日本來不是特別日子,是因 7 月 21 日警方對暴力縱容,令很多人感到寒心,當晚是民憤最深的一晚。7 月 27 日在元朗南邊圍的示威,以及 7 月 28 日的本案,都承載住這種對不公義的憤怒。

至於暴動的遠因,我認為是民意不被彰顯,正如馬丁路德金曾經所說:「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政府或法庭對於暴動的定性,正正是政府漠視民意,導致民怨沖天。我直言是暴動而不諱,因為當一個城市有暴動的時候,應該感到羞愧的不是人民,而是政府。我們曾經相信和平的力量,6 月 9 日,103 萬人;6 月 16 日,200 萬人,兩次過百萬人的遊行井然有序,展現出民意如山之意,更贏得國際稱號。但政府依然無視市民要求撤回修例的聲音,繼續獨行獨斷,引出以後一連串的示威及暴動。

7 月 1 日在立法會裡面,「是你教我和平是沒有用的」這句塗鴉,刻畫了多少無奈?多少失望?又有多少悲痛?火光熊熊,暴動作為社會的病徵顯然易見,但背後原因往往無人問津,包括判暴動的法官。曾經有法官在判刑時說:「不知道示威者爭取甚麼、示甚麼威」,我認為示威者爭取的,是社會上的話語權,去參與社會運動、決策,亦即是所謂的「還權於民」。

好可惜,現時制度沒有給予市民充分的話語權,亦沒有任何和平方法能夠扭轉這種制度,當社會充斥著逆民及無可反抗的政策時,制度就成為一種壓逼。「哪裡有壓逼,哪裡就有反抗」,以「槍桿子出政權」的毛澤東一句點出了革命的因由,控方賴以起訴我們的《公安條例》,是因六七暴動延伸,雖然曾經因為人權爭議而撤銷,但主權移交過,在位於深圳的臨時立法會之中「借屍還魂」,並無民意授權。

選舉快來了,隨著選舉制度被完善,立法會只剩下 9 分之 2 的直選議席,民意授權每況愈下。身為被法律管束的市民,我不禁想:我們還有沒有義務,遵守自己從未同意過的契約?閣下聽到這裡,或認為我毫無悔意、重犯機會高等等,但我認為重不重犯並不在我,或往後有沒有暴動,亦不是市民能夠決定的事情,而是在於政權。

在電影《武狀元蘇乞衣》的結尾,劇中的皇上擔心丐幫人多勢眾會威脅他,要求丐幫幫主解散丐幫。丐幫幫主回應:「皇上,天下有多少乞衣,不是由我決定,而是由皇上你決定的。如果皇上治理得天下國泰民安、豐衣足食,又怎會有人想做乞衣呢?」

閣下,我期望的固然是政府還權於民、聆聽市民聲音,並且尊重市民民意,化解暴動的因。但政府現在反其道而行,以鐵腕扼殺咆哮,不求解決問題,只求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又怎樣叫市民安心呢?若我能說到此,我要感謝閣下寬宏大量,因為能夠暢所欲言並非必然,我要多謝我曾經的律師團隊,亦要多謝為我寫求情信的人,我不想浪費為我寫求情信的人的心意,所以我將 14 封求情信呈上法庭,是有些多但希望閣下撥冗讀一讀,當了解一下我。

閣下會發現,若在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正如剛才石大律師所言,我或我們不是會坐監的人,雖然我案發時的確有些魯莽,但我並不認為出發點有錯。撇除對身邊人的愧疚,我亦無愧於心,所以我不打算求情,但都歡迎閣下輕判。

最後,引一小段屈原的《離騷》,「餘固知謇謇之為患兮,忍而不能捨也;指九天以為正兮,夫惟靈脩之故也。」在這個太平得好像太平間的一樣的時代,這份陳情書是我嘗試活在真實之中,一份小小而實在的掙扎。我的求情到此完畢,多謝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