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社論提杯葛選舉 曾國衞去信警告煽動不投票違法 保留採取必要行動權利
《華爾街日報》上月底( 11 月 29 日)刊登一篇關立法會選舉的社論,題為「港府叫人投票—否則」 (Hong Kong Says Vote—or Else),內文指,杯葛及投白票是香港人表達政見的最後途徑之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其後去信該報,抗議社論失實,警告《華爾街日報》煽動不投票、投廢票是違法,不論身在香港或境外,港府保留採取必要行動權利。
《華爾街日報》昨日 (5 日) 在讀者投稿的欄目中刊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給該報的信函,《華爾街日報》把欄目標題為「港府向華爾街日報發出威嚇」,指出港府把該報一篇社論標籤為「煽動」。
稱候選人須得到中共批准失實
曾國衞的信函批評《華爾街日報》上周一的社論含有事實上不準確及沒有根據的假設,信件指,原於 2020 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是因為新冠疫情對公眾構成健康風險,並非如社論所指的因為區議會選舉的結果。
信件指稱,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只要擁護基本法及宣誓效忠香港政府,來自各階層、對政府施政持不同意見的人均可參與政治制度,與世界各地對公職人員的要求沒有分別,要求報社查清事實。對於社論認為北京實施新的選舉規則,要求所有候選人須得到中共的預先批准,曾國衞表示完全失實。
對於社論指出杯葛及投白票是香港人表達政見的最後途徑之一,曾國衞在信中表示震驚,並進一步指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 條,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屬刑事罪行,不論煽動行為在香港或境外作出。港府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
12 月發信呼籲選民下月投票
立法會選舉在 12 月 19 日舉行,曾國衞向《華爾街日報》發出的信件在 12 月 1 日發出,信中表示,港府鼓勵所有合資格選民參與下月的選舉 (We encourage all eligible civil-minded voters to take part in the Legco Election next month)。
涉事社論指出,港府日前通緝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前區議員丘文俊,指兩人涉嫌於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社論續指,二人在北京鎮壓期間離港,若他們去錯國家或會被捕;認為這是中國企圖在海外政治鎮壓的其中一個方式。
社論又提到, 2019 年的區議會選舉,「香港人以破紀錄投票、支持民主派候選人的方式羞辱中共」,最終港府將原於 2020 年 9 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延後;北京亦實施了新選舉制度,要求所有候選人須獲共產黨批准及宣誓效忠。
社論又說,警方於選舉日部署一萬警力戒備,香港人若於當日示威抗議,將面臨極大風險。社論指,「杯葛選舉或投白票會是港人的最後方式去表達政治立場」,又引述香港民研調查指僅有逾半香港居民表示計劃投票,「難怪共產黨害怕再次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