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煽惑暴動等 9 罪 「開掛之達人」TG 管理員判囚 4 年 10 個月 法官:衍生暴力、鼓吹仇恨
33 歲男保險經紀被指透過作為Telegram(TG) 頻道「開掛之達人」的管理員,於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發布或轉發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阻礙港鐵運作、與中大衝突等訊息,如「殺畜生, 一人一支鐵通鏹水係基本」。他早前承認煽惑暴動、煽惑縱火等 9 罪,今(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4 年 10 個月。法官郭啟安指,被告煽惑行為是火上加油、衍生暴力、鼓吹仇恨及加深社會撕裂,又向被告說:「既然你為咗心目中嘅正義以身試法,必須承擔法律後果」。他指被告還押期間反省,寄語他汲取教訓,出獄後重投社會,「唔好辜負家人期望。」
法官郭啟安指,就 3 項煽惑縱火罪,被告倡議製造「希臘火」、鋁熱彈等燃燒物,並提供相關教學連結,呼籲在對抗警員時使用,「比一般縱火罪嚴重」。他將每項控罪量刑起點定在 5 年半監禁,被告認罪而扣至 44 個月,三罪同期執行。就煽惑暴動罪,法官指當時正值中文大學激烈衝突,警民對峙多時,被告提議訂閱者參與暴動是火上加油,若有人受煽動,用大學化學資源去製造爆炸品,後果堪虞。法官將此控罪的量刑起點定在 5 年監禁,被告認罪而扣至 40 個月。
被告提及「殺畜生」 官:聳人聽聞
至於煽惑傷人罪,法官指帖文建議訂閱者利用鐵通及鏹水等物品,襲擊警察及「藍絲」,是衍生暴力、鼓吹仇恨及加深社會撕裂,被告提及「殺畜生」,法官指「以我理解係指警察,係聳人聽聞」,遂將此控罪的量刑起點定在 5 年監禁,被告認罪而扣至 40 個月。而 3 項煽惑公眾妨擾罪,法官指被告提議訂閱者參與「三罷」、干擾港鐵電纜,不但影響市民出行權利,更有機會令地鐵出軌,威脅人身安全。法官將此控罪的量刑起點定在 6 個月監禁,被告認罪而扣至 4 個月,三罪同期執行。
就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罪,法官認為雖然「氯氣彈」效力不及「沙林毒氣」,惟化驗師指出在密封環境下使用仍會產生傷害,法庭將此控罪的量刑起點定在 6 個月監禁,被告認罪而扣至 4 個月。總刑期而言,法官就帖文發佈時間、針對對象及嚴重程度等因素,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即判監 60 個月。法庭考慮被告過往品格良好,再扣減兩個月,終判監 58 個月,即 4 年 10 個月。
官:頻道易煽惑跟被告理念相似的年青人
法官表示,涉案 TG 頻道有 2 萬人訂閱、具有影響力,容易煽惑跟被告理念相似及迷失的年青人,判刑須具備懲罰及阻嚇作用。他向被告說:「既然你為咗心目中嘅正義以身試法,必須承擔法律後果」,但知道他還押期間反省,盼他扣除羈留時間後,能早日與家人團聚。法官又寄語被告汲取教訓,出獄後重投社會,「唔好辜負家人期望,佢哋不離不棄嘅支持。」
被告蕭張龍(33 歲,保險經紀),承認一項煽惑暴動罪、3 項煽惑縱火罪、3 項煽惑公眾妨擾、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一項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9 項控罪指,他分別於 2019 年 11 月 3、 11 至 16、18 至 19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 Telegram 的使用者阻礙港鐵地方及香港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於或約於 11 月 12 日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非法及惡意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洗黑錢罪存檔法庭 官下令沒收逾 164 萬
被告曾指,頻道上的帖文是為了提高頻道訂閱人數、增加知名度,並因急需用錢,希望訂閱者購買他的清潔產品,呼籲他人存錢入其戶口。他另被控的洗黑錢罪存檔法庭,即於前年 11 月至去年 3 月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以蕭張龍名義在匯豐銀行持有的帳戶內一筆總額逾 164 萬元的款項。法庭頒下沒收令,即被告須於明年 6 月 3 日前向政府繳交所涉款項,否則另判處 18 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DCCC85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