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區域法院

2019 年 9 月 5 日凌晨,警方於屯門截查一架可疑車輛時,從車上 3 名男子的物品中搜出鎚仔、螺絲批等物品。警方將該 3 男拘捕後,再發現他們與另一名女子在有份參與計劃破壞輕鐵站設施。4人被控一項串謀刑事損壞罪,今(6 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涉案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將 4 人在車上討論如何破壞輕鐵站設施的過程錄下,並攝下該車沿輕鐵站行駛,查看各站沒閉路電視覆蓋位置。

4 名依次為為李懷恩(23歲)、張溱煒(24歲)、李鈞浩(24歲)及莊詩慧,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5 日在香港串謀損壞港鐵財產,即輕鐵站的設施。

行車記錄儀疑錄下各人串謀刑毀對話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凌晨約 1 時 45 分,有警員乘警車在屯門湖山路巡邏,期間發現首、次及第三被告在一輛私家車內形跡可疑,警員遂上前調查。首被告曾嘗試駕車離開,但被警員喝止,而 3 人被截停後神情緊張,因此警員對 3 人搜身。

警員在首被告的背包內先發現一頂黑色鴨嘴帽,首被告稱是油油用的,但當警員問為何沒有油跡時就沒回答。隨後,警員再在首被告背包內發現一個裝有鐵鎚、螺絲批、士巴拿及鉗的膠袋,故查問工具的用途,首被告回答「袋住啲嘢犯法吖!」此外,各人的背包亦有一些衣物,以及分別有口罩、眼罩、手袖或頭套等;另在次被告手持的一個文件夾內,有 3 張印有 3 位警員個人資料的 A4 紙。

警員將 3 人拘捕後,翻查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片段,發現在前一晚(即 9 月 4 日)至案發當天凌晨,3 人曾在車內與第四被告一同討論如何破壞輕鐵站的監控鏡頭、出入閘機和售票機、用鎚子破壞輕鐵站設施的方法、換裝地點、逃離路線等;期間第四被告建議躲在花槽避免被捕,私家車亦曾似乎沿輕鐵站行駛,以找出閉路電視未覆蓋的地方。

第四被告被指 WhatsApp 群組邀另外三被告加入刑毀

警方另檢驗了首及第三被告的電話,當中發現了一個名為「Yes T - 切勿圍爐取暖 大家係鍵盤戰士」的 WhatsApp 群組,第四被告於 9 月 4 日曾要求群內成員提供警員資料,稱會在晚上將資料貼在街上:「大家請提供狗畀我……最想渠(佢)地死果啲…我今晚去貼」,隨後在同日將多組警員個人資料發布到群內,並邀請其他人加入她的行動:「如果我地去痴野,順便黨鐵?…為黨鐵績效表加多幾項」。首、次及第三被告表示加入,次被告提醒其他被告要帶替換衣服。最終,第四被告於同年 11 月 4 日被捕。

案件編號:DCCC7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