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少年警訊會所內偷 USB、書券 47 歲女警長續准保釋 同行者推撞記者
47 歲女警長被指前年 12 月在上水少年警訊會所內,偷竊兩枝警察紀念品記憶棒、28 張總值 2,400 元的書券,被控兩項盜竊罪。案件今( 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7 日答辯,以待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及錄影會面,繼而給予合適的法律意見,其間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此外,被告步出法庭時,有 3 名同行者協助以圍巾遮蓋其面容,其中一名戴眼鏡的女子疑舉機反拍記者,更一度推撞樓梯旁的記者,差點發生意外。
陳惠嫻(47 歲,警長)現已被停職,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的閱讀室內,偷竊兩枝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警察紀念品記憶棒,和 8 張商務印書館港幣 50 元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 3943 吳詠璇的財產;她於同日同地的電腦室內,偷竊 20 張商務印書館港幣 100 元書券,上述物品屬於男子羅逸俊。
案件編號:FLCC136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