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地產經紀,被指前年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藏有摺刀,警員另於其住所搜出多把剪刀及短刀等,地產經紀被捕後涉撕毀會面記錄。他早前被裁定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損壞及管有違禁武器共四罪罪成,判囚 32 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今(8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上訴方強調現場無示威活動,家中的物品早於 2017 年擬在網上出售,不排除他意圖營運「唔成功嘅生意」。法官李運騰把案件押至 1 月 4 日裁決,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聆訊期間,一名身穿印有黃雨傘圖案,及寫上「Hongkonger」字樣黑色上衣的男子突然衝入庭內。由於男子疑在推門入庭時撞傷現場女保安,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該男子。(另見報道

官:似乎要攻擊人唔會拖篋,要走佬都走得慢啲

申請人蘇廣達的代表大律師強調,案發地點附近無示威活動,只是截停地點近紀律部隊宿舍,故此並無背景可作出推論。法官又提及案發時被告正拖篋,而篋有急救用品,「似乎要攻擊人唔會拖篋,要走佬都走得慢啲。」此外又笑言「消毒藥水都可以係攻擊性武器,可以滲眼,繃帶都可以箍頸啦。」對於攻擊性武器罪另涉及萬用匙及剪刀,法官則表示不解,「我唔明萬用匙、紗布剪同攻擊性武器有咩關係?」

申請人:不可能預期在兩年後出售予暴力示威者

至於蘇廣達家中被搜出的多把短刀等物品,代表律師續引述紀錄,指蘇廣達在 2017 年已嘗試在網上出售刀具,而且在 2016 年在淘寶買刀再轉售,不能排除他意圖營運一個「唔成功嘅生意」,從時序上不可能預期於 2017 年買入刀具,再於兩年後賣予暴力示威者。

至於蘇廣達被指在拘捕後涉撕毀會面記錄,被裁定刑毁罪成,蘇廣達不就此上訴。

申請人蘇廣達(39歲,地產經紀),被控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刑事損壞、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共 5 罪。控罪指他前年 8 月 5 日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藏有卡片式摺刀、尖利的萬用匙及剪刀;並於翌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損壞屬於警方的 5 張會面紀錄,及於其住所管有 50 把標籤為 SS Pocket Shiv 的短刀、一柄氣槍、8 把卡片式摺刀、15 把尖利的萬用匙、15 把開信刀、2 把刀和 52 把剪刀。而管有仿製火器則罪脫。

案件編號:HCMA340/2020